《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點通知》一

《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點通知》一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兩個穩定的目標,以深入推進四項建設為載體,以創新社會消防治理為突破,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風險防控,著力構建立體化、智能化的社會火災防控體系,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大力提升公安消防部隊履職能力,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以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為核心,著力構建責任明晰、無縫對接的責任體系

1、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提請國務院組織對省級政府年度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報請國務院辦公廳出臺《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推動各級政府制定實施十三五消防規劃,將消防工作納入地方目標責任考核、日常檢查、政務督查內容,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淮動各地習粼肖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綜治平臺,建立完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組織,年內80%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實現規範化管理。

2、落實行業部門管理責任。推動各級消防(防火)安全委員會實體化運行,健全消防安全情況通報、會商研判、聯合檢查等機制,督促行業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促有關部門強化源頭管控,推動完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終身負責制。推動行業部門落實行業消防管理標準,開展示範建設和抽查驗收。

3、嚴格社會單位主體貴任。推動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評估、消防管理人、建築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法人承諾整改等制度和六加一措施,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推動大型企業集團試行企業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督促石化行業、超高層建築、軌道交通、超大綜合體建築嚴格落實火災防控措施。推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逐步配備註冊消防工程師,推動將單位消防安全納入社會誠信體系。

4、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推動地方政府出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約談和問責機制。完善火災事故分級調查處理制度,重點推動市、縣級政府加大對較大和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力度。依法加大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兩案的偵辦力度,做到每案必查,倒逼責任落實。

二、切實強化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頂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

5、加強火災風險評估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形勢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推廣北京、上海、山東等地做法J指導各地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高風險源調查評估。切實找準轄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火災高風險區域,報黨委政府研究針對性措施逐步解決,年內省會(首府)和副省級城市全部完成評估工作。完善火災預警發佈機制,及時向社會預警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引導全社會共同做好火災防範工作。

6,加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力度。繼續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和冬春火災防控。推動二創建消防安全社區活動,提請國務院安委辦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開展使用領域消防產品和裝備監督油查。指導各地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開展專項治理。加大執法力度,用足用夠責令三停、臨時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各地掛牌、曝光一批重大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提請國務院安委辦、中央綜治辦掛牌督辦一批各地久拖不決、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

7、做好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制定大型活動消防安保工作指導意見。圍繞黨的十九大、北京高峰論壇、廈門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北戴河暑期保衛、博鱉亞洲論壇、中阿博覽會和全運會等重大活動消防安保,提早謀劃、超前部署、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落實群防群治和1、3、5、10滅火救援、跨區域增援等超常措施,確保活動期間涉會場所及核心區不冒煙起火、活動舉辦省(市)不發生有影響火災、全國不發生重特大火災。

9、強化社會化消防安全培訓。推動將消防安全納入黨政幹部和公務員培訓內容。年內,組織對各級黨政機關、行業部門、國有企業以及街道鄉鎮、社區負責人全部培訓一遍;分級分批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培訓一遍。全面推進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鑑定。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鼓勵採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改進消防宣傳培訓工作,推動地級市普遍建立社會消防培訓機構或培訓點,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建成不少於1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進一步規範中國消防博物館和消防站開放工作,隨時接受群眾參觀體驗。

三、積極推動宜昌會議精神貫徹落實,著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10、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科技強消實施方案,明確發展方向和任務目標。加快構建基於大數據,依託智慧城市、綜治平臺的社會化消防安全治理平臺,推動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全部將智慧城市納入建設內容。藉助公安視頻監控平臺、社會單位視頻平臺等,先行在公安視頻聯網應用示範試點城市建設可視化的火災現場監控系統。完善城市重大火災事故和地質性災害事故救援應急通信系統。

11、強化信息數據深度應用。指導各地制定實施十三五消防信息化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開展消防大數據建設試點.培養官兵大數據思維。完善部門間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建立全國大型化工、核電站、水庫、超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地震帶等基礎數據庫。在部分地區探索建立基於大數據的火災風險預測系統。以實戰化指揮平臺建設為牽引.加快各級消防指揮中心軟硬件升級,提高實戰指揮、綜合研判能力。突出數字化預案編制應用。年內總隊、支隊數字化預案制定率達到50%,大中隊制定率達到30%。開發電子沙盤系統並應用於對指揮員的培訓考核。深入推進消防執法信息化建設,利用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改進執法監管模式。

12、提高火災物防技防水平。指導直轄市、省會市、計劃單列市和有條件的城市運用物聯網技術建立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成後70%以上的火災高危單位接入系統。推動居民家庭、小旅館、群租房、三合一等場所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全年新增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裝置100萬個。推動電氣防火設施研發,安裝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充分發揮四所一中心的作用,加快40兆帕空氣呼吸器、火災預警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等科研成果推廣應用,開展城市重特大火災防控與治理關鍵技術科研攻關.依法全面落實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

四、瞄準能打仗、打勝仗推進滅火救援能力建設

13、強化六熟悉和實戰演練。制定下發實戰演練導調與考核要點,指導各地落實《轄區情況熟悉與實戰演練規定》.規範日常熟悉演練工作。加大熟悉演練力度,年內總隊、支隊分別針對高層建築、軌道交通、石油化工、城市綜合體開展不少於l次的滅火救援實戰演練。執勤中隊每週至少2天進行轄區熟悉和演練。組織中部地區地震救援技術演練。制定出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聯勤聯訓指導意見,開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滅火救援能力考核評價。

14、提高訓練水平和指揮能力。制訂全國性的崗位練兵活動方案,修訂下發《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與考核大綱》、《執勤戰鬥條令》,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執勤訓練工作。實行火場指揮長負責制和初級指揮員持證上崗。年內執勤中隊幹部、支隊指揮員持證上崗率分別達到100%、50%。舉辦危險化學品處置、繩索救援技術、年度戰例研討等專業培訓,繼續組織基層戰訓骨千赴港培訓,參加上合組織、東盟地區論壇框架下演練、培訓活動。加強滅火救援專家組建設,發揮其在重大災害事故現場的輔助決策作用。

15、持續攻關特殊疑難火災事故處置難題。加強高層、地下、大跨度大空間建築、石化單位滅火救援技戰術研究,優化作戰行動模式,編制下發技術指南,定期召開研討會交流推廣經驗。在上海、北京、大連、南京、重慶、武漢等地逐步組建國家級的高層、地下、化工和地震、水域等專業處置隊伍.關鍵時刻全國統一調派。指導各總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疑難災害事故處置規程,按災情分佈和風險等級分類組建專業救援隊伍。

16、加強消防裝備和戰勤保障體系建設。積極開展基本防護裝備、救援器材和常規罐類消防車統型工作。為部分地區配備(儲備)特種運輸、防護、保障裝備,為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配備搶險救援消防車輛。指導各地結合轄區實際,配備遠程供水、舉高噴射破拆排煙、裝卸挖掘等大功率消防車輛裝備和工程機械。修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完成30%的戰勤保障中心、60%的總隊戰勤保障基地和75%的支隊戰勤保障大隊建設任務,基本建成戰勤保障三級指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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