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中如何解决“老无所养”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入,五级书记抓扶贫,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正在推进。据调查,“老无所养”是目前基层精准扶贫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有些贫困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无劳动能力的年迈老人直接甩给政府。这些贫困户子女有的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靠外出打零工养自己小家都很困难,无力顾及老人;有的负债累累,甚至连累父母,但有相当一部分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他们与国家政策规定斗智斗勇,用假离婚、迁户口等办法让老人分门立户,给父母戴“贫困帽”。解决好“老无所养”扶贫难题,已成为打破脱贫攻坚瓶颈的关键环节。

解决“老无所养”致贫问题,思想教育是内力,规则约束是外力。对于本有赡养条件的“假”贫困户,首先需要从思想教育着手,加强孝文化的宣传,提高赡养意识;其次,可建立不孝子女库,将其纳入不孝名单,限制其职业发展及信贷资格;第三,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遗弃无生活能力被赡养人的法律责任;第四,对个别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应加强精准识别,及时清出系统。

当然,对子女无赡养条件的贫困户,政府必须加大扶贫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其在规定期限内脱贫。解决这些人“老无所养”问题,产业扶贫是主导,技术帮扶是手段。有些贫困户虽然无人赡养,但他们还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勤劳的双手养活自己。对于这样的贫困户,应积极给予产业扶贫支持,对他们来说,缺乏资金可能是主要问题,帮扶干部应及时利用好扶贫政策帮助他们申请贷款、补贴等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农户按产业发展规划贷款。基层组织应扛起重担,依托特色产业带动当地贫困户走上致富路。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友联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创新“党支部+合作社”发展模式,在县扶贫办的支持下成立木耳合作社,吸纳幸福大院孤寡老人贫困户到木耳基地务工,依靠合作社收益脱贫,已成为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他们的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不论是务农还是务工,都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才谈得上勤劳致富。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有劳动能力但无一技之长的贫困户,应采取技术帮扶的手段,加大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力度,多管齐下,打开生活困境。

解决“老无所养”致贫现象,公益事业是依托,社会保障作兜底。近几十年来,我国公益事业迅速发展,公益机构不断壮大,影响力不断扩大,公益慈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已成为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类似于宾州镇友联村幸福大院这样的公益性养老院,不是单凭政府一方力量,而应以公益慈善事业为依托,开放发展扶贫的多元主体,让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来,共同助力精准扶贫。另外,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应积极给予医疗、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解决其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食有所给等问题。

当前,我国脱贫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期,妥善解决“老无所养”问题迫在眉睫,而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仍须我们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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