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公司接連收「紅牌」 還有哪些個股在退市路上?

雅百特、金亞科技被勒令退市

證監會網站公告稱,雅百特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證監會專門與公安機關進行了會商,決定將雅百特及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雅百特為了實現重組上市業績承諾,2015年至2016年9月通過虛構境外工程項目、虛構國內及出口建築材料貿易、偽造工程合同和銷售回款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合計約5.8億元,虛增利潤約2.6億元。

由於“業績優異”,雅百特股價一度被爆炒,2016年4月8日達到57.78元/股,2017年2月23日達到除權後的最高點23.92元/股,相當於復權後的71.85元/股。

造假揭露後,股價則一路震盪下跌,截止今年7月3日,收盤價僅剩5元/股。跌去了近80%。更猝不及防的是,7月3日還在正常交易,7月5日深夜被啟動強制退市,7月6日起就復牌!股票名稱已經從“雅百特”變成了“*ST百特”!

實際上,近期監管最新動向也瞄準造假的上市公司。除了最新被勒令退市的雅百特之外,就在上週,深交所6月27日凌晨宣佈,因欺詐發行,已正式啟動對金亞科技的強制退市機制,金亞科技也由此成為欣泰電氣之後,A股第二例因欺詐發行股票被強制退市的企業,公司簡稱變更為“*金亞”,並慘遭8個跌停。根據公司今年一季報,公司共有4.39萬股東,幾乎全是散戶。

欺詐發行等行徑惡劣 還有哪些退市股在路上?

在A股市場的發展歷程中,“雅百特”們絕不僅有一個。在今年1月初召開的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通報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的行政處罰情況,其中,在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佳電股份(000922)因虛增利潤,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被證監會罰沒60萬元,兩名主管人員被採取3年到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

據介紹,佳電股份通過少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少計銷售費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別虛增利潤1.58億元,0.40億元;2015年,佳電股份將前期調節的利潤從2015年1月份開始逐月分期笑話,直至全部轉回,2015年累計調減利潤總額1.98億元。佳電股份2013年度至2015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另外還有登雲股份(002715),2017年6月,據證監會披露,登雲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中小板上市(簡稱IPO)的申請文件以及登雲股份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登雲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登雲股份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歐洪先、潘煒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退到底” 多情節觸發退市機制

造假上市公司退市其實早有徵兆,A股市場“不死鳥”傳說畫上句號。今年3月,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不僅IPO及重組上市中的欺詐發行要“一退到底”,年報財務指標造假及其他各類信息披露重大違法行為,均被納入退市範圍,形成全面監管威懾。

從觸發退市的準則來看,在《徵求意見稿》中,市場最關注的是對欺詐發行“一退到底”。其實,除了第四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首發上市、重組上市中的欺詐發行行為,其他諸如通過年報財務指標造假規避退市,以及司法判決與證監會行政處罰查明的各類信息披露重大違法行為,均被納入強制退市的範圍。

對於欺詐發行,監管層一直以來都在強調,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堅守“三個意識”和“三條底線”:樹立起對全體股東負責的意識,依法合規的誠信意識和立足長遠持續發展的三個意識;堅決守住不進行虛假信息披露、不操縱股價和內幕交易、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三條底線。

“對上市公司而言,誠信是非常重要的,而欺詐發行就屬於不誠信的行為之一。”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這種行為突破誠信底線,無視法律權威,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資本市場正常秩序,嚴懲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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