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拆除不合理能有什麼辦法?

賀輝15

當養殖戶遇到以劃為禁養區、環境整治、大面積拆遷等等狀況時,到底是否有補償?這也是很多養殖戶困惑的地方。很多諮詢的養殖戶,一直再問我們:“政府部門下達禁養令、環境治理的公告,要求養殖戶無條件或者以每平米50塊錢左右每平米的價格,限期拆除。我們該怎麼辦?真的有這麼少錢嗎?我們以養殖為生,進入生計怎麼辦?”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今天就為廣大的養殖戶們講一講:2018年養殖場劃為禁養區、環境整治或涉及拆遷情況出現時,拆遷的補償是一分不能少的!

一、什麼是禁養區,法律依據。

禁養區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規定,在其指定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養殖畜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一)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

(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2014年1月《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也規定禁養區的範圍。

在2016年10月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辦公廳聯合引發了關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再次明確禁養區的定義及範圍。

在2016年11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第四節指出,加快農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劃定禁止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區域,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途徑,整縣推進畜禽養殖汙染防治。養殖密集區推行糞汙集中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大力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和建設。

看到此,廣大的養殖戶不難看出,其禁養區的範圍已經劃定,並不是所有區域都是禁養區,這是錯誤的概念,錯誤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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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治理的手段

(1)以養殖場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規劃許可證為由,歸入到違建之內,一分不賠的情況下,還要求自行拆除;

(2)以養殖佔用耕地為由或以養殖場內附屬設施佔用耕地為由,自行拆除;

(3)以環保治理為由,自行拆除。

(4)以養殖場畜禽舍等生產設施未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解讀: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耕地的性質:農、林、牧、副、漁。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其性質不同於非農業建設項目用地,相關建設無需向規劃部門申請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不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存放農產品、農資、飼料、農機農具和農產品分揀包裝等必要的場所用地;硬化晾曬場、生物質肥料生產場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道路等用地。合理控制設施農業附屬設施用地規模: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其中,規模化養牛、養羊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比例控制在10%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產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第一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第二條第二款定: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三、以各種名義拆除是否有補償?

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汙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本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補償包括什麼?

1、土地本身的補償;

2、畜禽舍及附屬物的補償;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4、可移動設備的搬遷費(拆卸、運輸、安裝、調試、精密度損失等);

5、不可移動設備的重置成新價;

6、搬遷費;

7、過渡安置費;

8、畜禽的貶損價值。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提醒廣大的養殖戶們

即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遷、剛剛劃為禁養區、環境整治的開展,要求其關停自行拆除,前提條件是依法給予合理、合法的補償。莫要認為禁養、納入違建行列等同於不補償,這是錯誤的概念。遇到此類事情及時諮詢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耐心聽取專業律師分析,趁早主動出擊,爭取利益最大化,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肯定不合理。為啥不讓農民搞養殖呢?這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環境汙染不查大企業。查開養殖戶了。還要臉不?農民養個豬。養個羊,能汙染哪裡去。以後農民喝西北風好了。搞養殖小打小鬧汙染不了那裡去


我行我素152703214

事情一直都是矛盾的,有些矛盾合乎事物發展的規律的,但經過分析處理可以解決,可是有些事出的矛盾是混淆的,簡直像一堆亂麻一樣,沒有頭緒,沒有主次之分,這也合乎規律,一字"亂"。關鍵問題走東的不管走西的,之所以沒正確答覆你才問此事合理不,合理不合理,沒辦法,那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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