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该选编汇集20家法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法院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示范参照的样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案例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自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直积极探索推进全市法院建设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审判团队,依托审判团队,全面、真正、彻底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在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共1800多个,审判团队成为基本的审判执行单元、绩效评价单元和监督管理单元。

一是因地制宜,灵活组建审判团队。

充分考虑不同审级、不同功能、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组建审判团队。

第一,立足不同审级职能组建审判团队。在基层法院,普遍依托独任法官建立“速裁团队”,配合完善繁简分流机制,高效解决大量一审简易案件,缓解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在中、高级法院,侧重专业化审判需要,根据案件特点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配合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第二,立足不同法院特点组建审判团队。在案件量大、人员多的“大院”,针对分布集中的案由组建专业化速审团队,集约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缓解整体审判压力;在案件量和人员相对较少的“小院”,组建综合性审判团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侧重以完善自我管理为目标组建审判团队,适应内设机构精简的具体情况,解决机构扁平化后集中管理的问题,实现司法运行和审判管理的精细化。

第三,立足不同诉讼阶段组建审判团队。在诉前阶段,侧重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组建能够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的审判团队;在速裁阶段,建立与多元调解对接的,能够大量办理简易案件的速裁团队;在审判阶段,结合不同案件类型和办案难度,建立与速裁机制对接的,专业性更强的标准化审判团队。

二是系统构建,推进审判团队科学运行。

努力协调好审判团队与审判庭、合议庭以及与其他团队之间的关系,推进审判权运行更加符合司法规律。

第一,审判团队与审判庭优势互补。发挥业务庭室对团队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特别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由内向外打破原有的办案格局,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行扁平化管理。

第二,审判团队与合议庭有效对接。在二审案件占比较大的普通中级法院,建立内嵌合议庭的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在一审案件占比较大的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一名法官带领若干辅助人员组成的基础审判单元,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基础审判单元随机组成新的审判团队。

第三,审判团队之间自洽相容。组建高效型审判团队、专家型审判团队、孵化器式审判团队、大要案审判团队、院庭长审判团队等类型多元审判团队,团队内部平权管理,各类审判团队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相互之间平等行权、自洽运行。

三是同步跟进,强化审判团队监督管理。

明确各类人员权责,进行有效奖惩,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权的监督管理。

第一,明晰权责清单。制定不同审判领域团队工作细则,明确团队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院庭长行权边界,为审判团队监督管理打下基础。

第二,建立有效奖惩机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建立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法官对团队辅助人员享有奖惩建议权,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不与法官等级、行政职级挂钩,而是注重向一线倾斜,并适当拉开档次,切实调动团队办案积极性。

第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督“四类案件”的具体情形、发现机制、监管权限、监督方式,依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手段,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程序审批,确保有序放权、有效监督、科学管理、提升质效。

在推进审判团队建设中,北京法院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在新型审判团队建立党小组,确保办案单元党组织的全覆盖,建立市级财政统一保障的聘用制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实行随机分案为主的分案机制,健全繁简分流的诉讼分流机制,推广模块化审判和要素式审判方式,探索信息化应用和集约化管理等一系列与团队建设密切相关的综合配套举措,推进团队高效顺畅运行。2017年,全市法院审执工作实现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未结案数、三年以上未结案数下降的“四升两降”突出业绩,同时,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与审判质效密切相关的核心指标均平稳向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