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78輛「重點車」嚴重違法未處理,請轉告!

截止2018年7月1日,金昌市以下“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等“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金昌市78輛“重點車”嚴重違法未處理,請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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