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曉得方大同胡辣湯,那註冊商標那些事兒你一定得知道

當公司名字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是可以註冊商標的,既有利於推廣又能使品牌得到國家保護。但是,公司核名和註冊商標的要求畢竟還是有一些不同,如果你的商標“恰好”和某個大明星同名的話,那可能就很麻煩了。

就比如,方大同胡辣湯。

今年5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這次判決,意味著“方大同胡辣湯”必須改名。

那麼問題就來了,註冊商標不能使用人名嗎?

法院對此案的判決依據看起來很充分:

1、 根據《商標法》第32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2、 根據《商標法》第20條:當事人主張訴爭商標損害其姓名權,如果相關公眾認為該商標標誌指代了該自然人……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商標損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權。

也就是說,明星方大同在娛樂領域已具有較高知名度,關公眾能夠將商標“方大同”與自然人方大同相對應,二者已建立了穩定的對應關係,那麼該品牌繼續使用就會給方大同帶來損失,因此裁定“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

如今,方大同胡辣湯30多家店面將被迫改名,不僅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也讓老闆康長喜6年的汗水付之東流。

商標是公司的品牌價值,受法律保護,所有侵害商標註冊人的合法利益,損害消費者的權益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當然,註冊商標時候,也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權益。

1、自行判斷擬申請的商標是否能夠註冊,謹慎使用公眾知曉地名、人名。

2、如果他人註冊在先,或者出名在先,那麼就不要註冊這個商標,避免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3、如果商標可以註冊,在註冊商標時應該儘量將能夠註冊的相關商標一併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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