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受「四宗罪」指控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因涉嫌捲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案件,4日上午受到貪腐、背信罪等4項罪名指控。他成為馬來西亞首名接受司法審理的前總理。

納吉布拒絕認罪,否認違法。

【涉嫌“四宗罪”】

納吉布3日下午在位於首都吉隆坡的家中被捕,一整夜在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總部度過。

納吉布穿深色西裝,系紅色領帶,面露倦容。他所屬的前執政黨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一些成員舉著支持納吉布的標語,高喊口號。

馬來西亞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在法庭宣讀,納吉布受到4項罪名指控,包括3項背信罪和1項貪腐罪。

這些罪名與一馬公司原下屬企業SRC國際相關。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先前兩次傳喚納吉布,要求他解釋個人銀行賬戶中為何有一筆從SRC國際賬戶匯入的4200萬林吉特(約合6878萬元人民幣)款項。

SRC國際2011年組建,是納吉布政府為管理能源領域海外投資設立。SRC國際曾隸屬一馬公司,2012年劃歸馬來西亞財政部直接管理。

納吉布所涉4項罪名中,每項一旦成立可判最多20年監禁。另外,如果貪腐罪名成立,他將面臨不低於涉案款項5倍的罰款。

當天中午,法院同意納吉布繳納100萬林吉特(164萬元人民幣)保釋金。納吉布上交公務和私人護照。

【自辯“遭報復”】

納吉布現年64歲,2009年出任總理後設立國家投資基金一馬公司,主要目的是發展經濟。一馬公司帶有公營性質,資金來自馬來西亞納稅人。這家投資機構幾年前曝出資金去向不明,納吉布等多名政府官員涉嫌侵吞公款。

路透社報道,SRC國際所涉的那筆款項僅是一馬公司遭挪用資金的“冰山一角”。按美國司法部的說法,挪用資金總計超過45億美元(298億元人民幣)。

馬來西亞調查人員選擇SRC國際為一馬公司案的調查切入點,緣由是這家分支機構所有可疑交易均與馬來西亞國內實體相關。而一馬公司其他分支機構的可疑交易則經由外國銀行和企業。

馬哈蒂爾下週將迎來93歲生日,曾被視為納吉布的“政治導師”。一馬公司資金遭挪用消息傳出後,馬哈蒂爾指責納吉布貪腐,要求後者下臺,兩人走向決裂。

納吉布被捕後,他的盟友通過社交媒體“推特”發佈一段事先錄製的視頻。納吉布在視頻中坦言,他不完美,但針對他和家人的指控不完全屬實。(張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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