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有風險,需謹慎

退保有風險,需謹慎


退保,是指在保險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時,經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同意,解除雙方由合同確定的法律關係,保險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合同的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在保險期內投保人可申請退保,但是盲目退保會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

退保有風險,需謹慎

1.

直接導致經濟損失

退保可分為猶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

猶豫期退保

猶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約定的猶豫期內的退保。一般保險公司規定投保人收到保單後10天為猶豫期(銀行保險渠道一般為15天)。通常保險公司會扣除工本費後退還全部保費。

正常退保

超過猶豫期的退保視為正常退保。通常領取過保險金的保單,不得申請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單經過一定年度後,投保人可提出解約申請,保險公司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正常退保,就要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

2.

保障中斷

投保就是為有個保障,如果一味地計算收益,而忽略了投保的初衷和目的,盲目退保後,保障中斷,投保人原本享有的保險權益將會失去。

退保有風險,需謹慎

3.

再投保時可能被拒保

有些人退保以後,隨著年齡的增大,健康狀況除了問題又想重新投保。投保是需要體檢或者進行健康告知的,如果這時候某些身體指標出現了異常,就會被保險公司要求添加除外責任,甚至直接拒保,從而失去獲得保險保障的機會。

4.

再投保時保費可能增加

保費和被保險人的年齡密切相關,年齡越大,保費越貴,尤其是重疾險。如果退保後重新投保,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多交保險費,這樣並不划算。

退保有風險,需謹慎

退保雖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但仍需謹慎。提醒大家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瞭解清楚相關事宜後再做決定,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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