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付金100%交存 支付機構告別躺著賺錢

备付金100%交存 支付机构告别躺着赚钱

6月29日,央行在官網披露公告,宣佈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支付機構靠備付金“躺著賺錢”的時代漸行漸遠,對支付機構影響有多大?

新規

比例逐月提高明年100%交存

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明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6月29日,央行正式明確了支付機構100%交存備付金的時間表,根據現行規定,支付機構集中交存的比例目前在50%左右。

具體來看,央行宣佈,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交存時間為每月第二個星期一(遇節假日順延),交存基數為上一個月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賬戶、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外匯備付金賬戶餘額暫不計入交存基數。

此外公告明確,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的資金劃轉應當通過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或網聯清算有限公司辦理。

對於支付機構備付金,央行此前曾發佈通知規定,今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將集中交存比例調整到50%左右。

備付金集中存管是2016年10月公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重點之一。當時方案已明確指出“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逐步取消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戶備付金賬戶資金沉澱”等內容。此後又有通知規定,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平均交存比例約20%,視業務類型、支付機構評級而有所不同。

規模

支付機構備付金規模或超萬億

方正證券研報推算,按目前支付機構備付金的規模很可能在11384億元左右。

央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顯示,五月的非金融機構存款(即支付機構交存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達到了5009.23億,前四個月這個數字分別為1237.57億、2202.35億、3157.52億和4995.04億元。

方正證券研報指出,按照最新支付機構備付金交存規模5000億左右和此前規定(即交存比例目前在50%左右)的反推,目前支付機構備付金的規模很可能在11384億元左右。

據財新報道,在這過萬億的備付金規模中,目前支付寶和財付通兩家支付巨頭沉澱的客戶備付金規模合計約萬億元左右,佔全部支付機構備付金總量的90%以上。

不過,除了這兩家之外的機構,備付金產生的利息仍可達到千萬級別的收入。今年在香港上市的匯付天下的招股書介紹,其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客戶備付金產生的利息,以及比較少的在銀行和其他機構的現金存款的利息。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公司自客戶備付金指定銀行賬戶產生的利息收入分別為2310萬元、3470萬元和6000萬元。

據其招股書,過去三年匯付天下的淨收入分別為5.56億元、10.95億元、17.26億元,因此上述利息收入佔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接近4.15%、3.17%和3.48%。

其中,2013年央行頒佈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曾規定,支付機構應當按季計提風險準備金,按照所有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備付金收付賬戶的合作銀行少於4家的,計提比例為10%。

原因

有機構挪用備付金炒房炒股票

截至6月19日,2018年以來央行系統針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違規行為開出了52張罰單。

支付機構鉅額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流向,一直是監管關注的重點。

“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央行官網此前曾撰文指出,曾有支付機構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此外,也有一些機構違規佔用客戶備付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還有的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出了自身經營範圍。

2017年兩會期間,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曾坦言:“備付金被挪用的情況一度還比較嚴重,有些機構把客戶的備付金拿來炒房、炒股票,甚至用於個人賭博,最後導致損失。往往一個機構出問題可能牽扯到多個地區,消費者的人數可能數以萬計。”

今年以來,已有多家支付公司因在備付金管理上的違規行為收到了當地央行罰單,如5月,銀信聯(北京)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非金融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相關規定,被央行營管部罰款人民幣3萬元。

影響

分析稱個別機構或重回虧損狀態

備付金集中存管後,利息收入不再,短期內會對行業盈利能力帶來負面影響,個別支付機構甚至重回虧損狀態。

隨著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支付機構被認為即將告別躺著賺銀行利息的好日子。

“支付業務作為金融業基礎設施,一直處於微利經營狀態,備付金利息收入屬於行業重要的多元化收入來源,甚至是部分支付機構的主要盈利來源。備付金集中存管後,利息收入不再,短期內會對行業盈利帶來負面影響,個別支付機構甚至重回虧損狀態。”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從中長期看,沒有了對備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賴,支付機構會有更強的動力開闢真正的增值業務,實現收入結構的多元化與穩定增長。

“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通俗地說,用戶在電商購物時未確認收貨之前的款項便屬於備付金,備付金也包括第三方支付賬戶的餘額或者零錢、各類預付卡中未使用的預付價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