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的悲惨命运,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悲哀

在我国古代,有这样的一个女性人群,本来应该在父母的宠爱和关心下长大的,但是却因为家境贫穷,而不得不被卖到别人家,做“童养媳”。

童养媳的悲惨命运,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悲哀

这个制度在我国由来已早,在周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种制度的雏形,一般是指夫人的妹妹或者侄女,年幼的时候就会早早的随嫁过来。等到了秦汉时期,就是为皇帝选取贵族中年幼的女儿,成年后被封妾室,到了宋朝的时候, “童养媳”的说法才出现,但一般还是存在于贵族阶层,等到明清时期,这种制度逐步由皇亲贵族传到了地主阶层,再后来,就传到了民间普通百姓家。

童养媳的悲惨命运,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悲哀

这个制度简单说就是 都是家里有儿子的把别人家的女孩从小就从别处抱养过来,等到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让这个女孩与男孩圆房,这样对男方来说最重要的家里省下了彩礼钱,而且家里还多了个佣人,一举两得。作为童养媳来说,这些女孩子的命运往往都不怎么好,因为不是亲生的,又是花钱买来的,所以从进到男方家里的时候,就要开始做很多粗活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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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女孩从小就知道,这家的男孩未来会是自己的丈夫,所以无论这个男子相貌是美还是丑,智力是否正常,身体是否健全,她们都要认命。她们一般都要照顾未来的丈夫生活起居,遇到个身体健康,懂得心疼人,人品端正的还好,如果遇到个智力有障碍的,或者脾气暴躁的,那可就惨了。而一般来说,往往智力有障碍的比较多,在过去,很多人会给自己家的智力缺失的儿子买一个童养媳,以指望给自己家传宗接代,也好有人为自己养老送终。这种情况到民国时,甚至到解放前,我国很多地区还有这种现象存在。

童养媳的悲惨命运,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悲哀

过去的童养媳,最难为情的事就是在与未来的丈夫结婚之前,就要为“丈夫”洗澡,一方面事为了增进感情,让男孩早日做父亲,另一方面,童养媳被买过来,实际上也是在作为一个用人在使唤的。在民国时期,有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小时候家里就给自己安排了童养媳,但是念过书受过新式教育的他们,往往长大后就出外或者求学或者游历去了,而这些童养媳都没有什么文化,没有受过教育,跟她的“丈夫”之间是没有感情可言的,所以也就难逃被抛弃的命运了,被扔在老家不闻不问,但是“丈夫”实际在外面早已经结婚生子了。虽然这样她们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自从她们被买来之后,自己的命运就已经被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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