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緩解「停車難」,蘭州將出這些實招!

到2020年,市內4區新增公共停車泊位12.39萬個

《方案》明確,市內4區政府及相關企業負責具體建設,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全面清銷歷史欠賬。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蘭州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庫)佈局規劃(2015-2020)》確定的2017年底前完成47388個公共停車泊位的建設任務。同時,確保完成2020年市內4區新增公共停車泊位12.39萬個的建設任務。

由蘭州市公安局負責,市城管委、市建設局、各區縣政府配合,針對配建停車和路外停車設施短期內難以大量增加的現實困難,全面排摸,深入挖潛,2018年7月底前全市新增不少於1000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邊地區配建或路外停車設施建成後要逐步清退,還道路於交通)。

針對白天住宅小區停車位大量閒置、夜間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位大量閒置等特點,由市物價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制定出臺具體辦法,並於2018年底前完成一批共享停車試點。

加快建成蘭州市智慧停車信息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根據《方案》規劃,蘭州市將依託蘭州市智慧停車信息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通過1至3年努力,在市內4區全面實現各類停車信息統一標準管理和實時在線更新,泊位查詢、預訂、導航一體化,支付手段電子化、多樣化,停車效率、資源利用最大化。

2018年7月底前,發佈實施《蘭州市停車泊位信息聯網技術標準》,全市各類停車設施要在規定時間完成技術改造,統一聯網接入市公安交警部門智慧停車信息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未按規定改造、聯網接入的,依照《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蘭州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8號)規定予以處罰處理。

集中開展執法專項行動 重點整改市區內易堵區域

由蘭州市公安局負責,結合市區道路交通特點,科學規劃,確定24小時禁停、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路段,分類規範,嚴格管理,提升路面停車管理工作規範化水平。加強非現場執法手段建設,對違法停車行為一經抓拍,立即通過短信告知、警示;凡在規定時限內不及時挪移的,一律拖車清理。

同時,由蘭州市物價局、市公安局負責,集中一個月時間,採取停業整頓、媒體曝光、行政處罰、吊銷許可、終止經營資格等措施,堅決查處無證經營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取停車押金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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