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检察机关:互联网上这样操作就是犯罪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2017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218件463人。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手段智能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等特点,内外部人员互相勾结、多种犯罪交织,隐蔽性和破坏性日趋增强。“犯罪分子多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洞悉网络缺陷与漏洞,能够借助专业知识和工具,对网络系统及数据信息发动攻击,作案时间短,不留痕迹。”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佛山市禅城区的罗某攻破税务系统网站篡改企业报税信息后,通知“客户”到税务局或自助终端机打印虚假缴税清单,一个月内多次作案均未被察觉。广州市番禺区的陈某,把含有保健品广告链接的脚本程序添加到木马病毒软件中,侵入番禺区人社局等28个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器,将保健品广告以超链接形式挂靠在网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犯罪分子受高额报酬诱惑,采取内外勾结方式,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手段为“客户”提供特殊服务,有的甚至形成犯罪利益链条。

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中,林某利用自己在车管所辅助受理、录入车管业务的工作之便,进入车管所公安网交管系统“六合一”终端平台,篡改电脑系统中存储的驾驶员电话号码,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被大批量修改,造成大量驾驶员的驾驶证无故被盗分,甚至个别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

计算机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等特点,加上犯罪成本较低、手段隐蔽,客观上为其他类型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部分不法分子掌握网络技术后,明知他人将利用技术成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分子制作犯罪工具。

在吕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吕某两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洗钱等犯罪,还为犯罪分子制作、售卖虚假彩票、投资理财网站非法获利。购买虚假彩票、投资理财网站的犯罪分子利用虚假彩票网站发送诈骗信息,实施网络诱骗活动。

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少年对计算机网络应用比较熟练,容易因为心智不成熟或受人蛊惑、引诱和法律意识淡薄,而不把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看做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的比例逐渐增加。

在东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中,45名犯罪嫌疑人为“90后”、15名为“85后”,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并未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的认为只是正常使用软件,有的觉得好奇,有的觉得可以赚钱,有的只是想在游戏中盗取几个厉害游戏角色的账号,摧毁他们的装备,实现“他们以后打不过我们”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导致此类案件多发的两大主要原因是:公共信息系统管理方对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管理不到位,对技术委托方监督缺失,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计算机管理人员保密责任意识欠缺,防护措施不到位。

检察官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法治教育,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从业人员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警觉性。

「普法」检察机关:互联网上这样操作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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