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检察院“五措并举”抓作风建设

武定县检察院“五措并举”抓作风建设

一是讲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院党组多次研究作风建设,并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落实;制定《改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结合《武定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把“八项规定”精神逐一落到实处;每年至少2次,开展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的分级廉政提醒谈话;认真开展“四项谈话”,抓早抓小,适时提醒、保护干部,仅8月就进行了8次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二是抓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严格执行廉政档案、交心谈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更新完善了18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对新提拔的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抓纪律作风措施扎实,用电子扫描刷脸卡代替上下班手工签到,有效解决了手工签到中时间不实、代签的问题。每天上下班刷四次脸卡,每月公示结果。坚持检务督察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上半年组织日常督查13次,专项督查3次并通报。

三是抓专项治理,促作风建设。开展“六个严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涉案扣押款物、“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专项集中整治,分析队伍现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六个严禁”自查自纠,签订并严格遵守严禁收受“红包”承诺书。机关作风整顿中,对有违纪苗头的7名干警进行专门谈话。

四是抓宣传教育,特色鲜明。动态管理廉政文化网,既方便干警学习又扩大宣传面;安装电子显示触摸屏,提供查询廉政风险防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等内容;抓“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加强廉洁自律。注重《准则》《条例》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等党纪检纪法规教育,适时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中纪委通报和检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干警常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是抓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把各项督察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位督察委员,以整合检务督察力量。落实《改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热情、节简,把作风建设列为《绩效考评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组徐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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