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3至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一、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38件3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1件257人,不批准逮捕67件125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488件765人,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62件548人。一是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坚决打击涉恶、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加大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是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实行分案管理、分案审查、分案起诉,努力探索并建立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处理,依据其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二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三是积极参与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法院“阳光司法”活动,到校园开庭,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广大师生遵法守法。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考察,促其正常回归社会。

(三)稳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犯37人,纠正漏罪13个。二是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更加规范。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非诉讼类案件138件,其中,建议法院再审2件已改判,支持起诉22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全面履行驻看守所检察职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察监督。加强被监管人员思想教育,坚持教育谈话和检察官约见制度,及时了解被监管人员思想动态。

二、惩防结合重点突出,切实推进反腐败工作

(二)切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环节和重点行业领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水务、农业、林业、民政、扶贫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26次,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7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2次,举办预防知识专题讲座84场次,组织单位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5场次,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2014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优秀年度报告。建设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展厅,利用武定本地真实案例图文并茂进行展示,用身边的人和事增强教育效果。调整充实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率先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洁考核。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和动力

围绕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武定县院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院开始进行改革工作。一是认真把握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改革步伐。按照省司改办要求,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选办法实施细则、考核考察实施细则及时上报审批,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司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入额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和初选办公室,对拟入额检察官进行考核、考察。通过初选报名、综合考察、笔试考核各个环节的评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推荐上报13名入额检察官人选,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在公示后确认审批。三是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后续相关工作。逐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办案责任制等工作,同时做好“人财物”上划管理等工作。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院规范化建设,为检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一)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水平。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党纪检纪法规学习,强化干警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动态管理廉政文化网,与文明单位建设相结合,建设楼道廉政文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党课、交心谈心、廉政提醒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一是加强文明建设,夯实思想根基。将文明创建与党风廉洁建设、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检察业务工作齐抓共促,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文明教育,提高文明水平。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开展“文明接待”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公正文明执法观念。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塑造检察形象。开展工间操、职工运动会、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生活;建设检察文化陈列室,提升检察文化水平。

五、围绕中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己衣镇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作为平山村委会的挂包单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遍访了11个村民小组贫困户168户511人,并建档立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拔贫根,为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实际,在稳定烤烟收入的同时,扶持豌豆种植示范基地81亩,实现产值9万余元。抓紧易地搬迁工作,实现建房108户,进城购房14户。三是积极招商引资,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配合己衣镇引进养殖龙头企业云南天红牧业有限公司,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在平山村委会建设年出栏10000头的现代化养猪场,扶持发展农户100户,每户存栏20头,村委会每年从出租场地中收益6万元,目前养猪场正在建设中。四是发挥检察职能,切实解决群众现实困难。缺水是制约平山村委会脱贫致富的瓶颈,从发窝乡中村架设到平山村委会的输水管道长期遭受人为破坏,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我院为此专门成立工作组,由院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发窝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破坏水管的人员予以训诫,保障了平山村委会的生产生活用水。

四年来,该院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该院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州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2015年分别获全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绩效考评综合排名第二名、第一名,多名干警受到省州县表彰。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新局面和检察工作新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法治武定、平安武定建设和武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增强检察业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保障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对检察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突出问题和重大敏感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及时依法打击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着力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武定、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拓展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特别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从健全法庭教育机制、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健全帮扶机制等方面完善未检工作。

三、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四、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力度,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一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二要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为重点,规范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等工作,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着力推进检察改革,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实施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工作模式,将现有内设机构整合为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保障部五大部门,实行检察人员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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