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橋開發區:「全國首創」土地批租

1982年10月,上海決定在當時上海縣的虹橋鄉、新涇鄉以及市中心長寧區之間新闢一片現代化新區,“虹橋新區”因此得名並開始建設,如今開發區內的仙霞路、遵義南路、興義路等交通要道,均興建於那一時期。到1986年8月,虹橋正式成為國務院批准設立的首批1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之一時,區域內的通水、通電、通訊等“七通一平”基礎設施已基本完成,“造林引鳥”建設外商投資良好環境的第一步,堅實地踏了出去。

然而,作為14個國家級開發區中**以服務業為主的“獨苗”,虹橋開發區當時面臨的,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上海基礎設施資金缺口不斷放大、地方財政支出逐年上升的多重“夾擊”。“搞開發錢沒有,但是可以給政策”,便成為國家和上海為虹橋開發區打開的一扇寶貴的機遇窗口。

首先從“窗口”裡誕生的,是1984年建成的上海虹橋聯合發展有限公司。這家由上海市政府、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以及中銀香港分別佔比50%、25%、25%的公司,開創了滬港合資運作國家級開發區的先河。

1987年,已經熟練負責起虹橋開發區建設和運營管理的虹聯公司遇到了同自己一樣在改革中誕生,但卻更為“新奇”的事物——土地批租。1986年11月,上海成立土地批租領導小組,並迅速於次年1月決定,要在上海試點面向國際的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當時已經基本完成第一輪基礎設施開發的“虹開發”自然成為了理想候選。

原虹聯公司副總經理周友琪至今記得,1987年春節前的一天,土地批租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蔣如高、副主任王安德和土地經濟學家俞漢卿三人敲開了四川中路49號虹聯公司臨時辦公地的大門,講述了上海恢復土地作為最重要生產要素的計劃和決心。就在不久之後的1987年7月,中央批示,原則同意在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等城市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再次擴大了上海土地批租試點改革的機會窗口。

經過對土地面積、位置、交通的綜合評估,位於仙霞路、婁山關路拐角處的虹橋26號地塊入選,最終站上了成為“全國首創”的歷史舞臺。

1988年7月8日,上海市政府宣佈,日籍華人孫忠利以2805萬美元中標,獲得虹橋26號A、B地塊共計1.29公頃(1.29萬平方米)土地50年的使用權,就此拉開上海利用土地綜合引進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序幕。截至2016年底,虹橋開發區每平方米引進外資已達6000美元,每平方公里單位土地的地區生產總值316億元,單位產出強度位列國家級開發區中的全國第一,全國之最的土地含金量顯示了以現代服務業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集約開發的突出特點。

土地批租試點改變土地使用制度,變無償為有償、變無限期為有限期,也成為上海上世紀90年代起城區建設“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歷史開端。

虹橋開發區:“全國首創”土地批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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