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實控人操縱股價被罰6400萬 股價大跌7%市值蒸發近9億

易事特實控人操縱股價被罰6400萬 股價大跌7%市值蒸發近9億

圖片來自網絡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1宗上市公司董事長濫用提案權控制信息發佈時點操縱股票價格案作出行政處罰,涉案人員系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事特”)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何思模。

據披露,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員工持股計劃,該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包括員工自籌資金,以及何思模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州東方集團”)向員工提供的無息借款及其他款項,對於揚州東方集團提供無息借款部分對應份額,除符合條件的員工享有的約定收益外,其餘收益歸揚州東方集團所有。

然而,何思模濫用提案權,以拉高股價為目的,控制提出並公告“高送轉”預案提案的時點,易事特披露“高送轉”預案提案後連續五個交易日漲停,在此期間,何思模決策賣出員工持股計劃中96.15%的股票,員工持股計劃獲利約6077萬元。

同時,何思模還將利用他人賬戶買入的易事特股票賣出,獲利約323萬元。上述違法所得共計約6400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第1款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何思模沒收違法所得約6400萬元,並處約64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易事特6月15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同日收到了何思模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何思模決定辭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同時辭去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的委員職務。辭去相關職務後,何思模仍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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