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女生跳樓:必須把涉事教師放在道德制高點上判其「死刑」嗎?

慶陽女生跳樓:必須把涉事教師放在道德制高點上判其“死刑”嗎?

青鋒

甘肅慶陽19歲女孩跳樓事件持續發酵。近日有媒體曝出,校方表示,涉事教師吳某現在情緒很差,有輕生念頭。從目前輿論勢頭看,女孩跳樓自殺後,不少人都把矛頭指向了對其親吻猥褻的涉事教師,指其為最大責任者。倘若輿論持續施壓,涉事教師是否也會走向極端?不敢設想。

但是,透過近日媒體對女孩跳樓前遭老師猥褻,以及後來事件處理等等過程的還原看,這一事件釀成最終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學校在處理上,似乎有不太合適的地方。

從目前看到的報道,做一梳理的話,公安機關依據猥褻情節給予涉事教師吳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理應該恰當,當地檢察機關根據案情,在涉事教師被拘留十日處罰後作出不予起訴決定,也沒有徇私枉法。而救援現場,民警及消防人員雖然沒有打開救援氣墊,但根據他們的解釋,似乎也不能做過多指責。除了現場圍觀者行為從道德上可以指責、法律上制裁外,19歲女孩跳樓,我們還真找不出有誰應該擔責?

不錯,這個事件的始作俑者是涉事教師,但其依照有關法律,已經依法被制裁。或許有人會說,其行為的不道德應該加以審判。而我們把其放到道德的審判臺上,即使是判定涉事教師不道德,也罪不至死。而且,在一個講法律的社會,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大背景下,我們為什麼要架起道德的審判臺呢?

話說的有點遠了。如果對19歲女孩跳樓的起因、過程以及最終進行梳理,從目前的報道看,校方在處理的整個過程中,似乎有些瑕疵。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事件發生後,學校只是做了對涉事教師進行撤職,不再擔任班主任,也不再從事高三化學的教學工作,安排其從事化學實驗室、負責化學藥品和儀器的管理工作。而沒有主動同學生及其家長溝通,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據報道,公安局突然來學校把吳某帶走,因其涉嫌猥褻將對他採取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學校事先也不知情。甚至,放學期間,被猥褻女生趁亂進入校園,在晚上七點鐘左右,突然坐在教學樓五樓的欄杆上,驚動公安消防後,校方此後也沒有采取什麼防範措施。

讓人感覺校方對跳樓女生之前處理似乎不妥的是,在事件發生後,女生家長和學校的多次接觸、協調事情處理時,學校除了派老師陪同去看病,和看病後派老師去結賬外,女生看病的醫藥費均是學校從涉事教師那裡要來進行轉交,而校方即便是從人道方面來說,也沒有出過什麼錢。至於網傳的,女孩被猥褻後,學校答應賠償35萬元,按照中國新聞週刊報道,也是學校和家長溝通,如果協議達成,35萬元也是要涉事教師自己承擔的。這裡不僅要問,作為校方,在這個事件中,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19歲女孩跳樓後,未見媒體有任何涉事教師的聲音,也沒有任何直接採訪其本人的報道。根據有關媒體披露的情況,這個教師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清華大學讀書,另一個在南方某名校讀研,能培養出這樣後代的人,其品行似乎也不能會是極差。不少人證實,該教師性格內向,平時和其他的老師一年也說不了幾句話,通常見到別人就微笑一下,不說話。青鋒不能斷定,涉事教師對女生的猥褻是不是一時衝動,但對於一個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被行政拘留十日、高級教師降為中級教師、調離教學崗位等的代價的人,我們是否應該窮追猛打,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將其判為“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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