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女生跳楼:必须把涉事教师放在道德制高点上判其“死刑”吗?

庆阳女生跳楼:必须把涉事教师放在道德制高点上判其“死刑”吗?

青锋

甘肃庆阳19岁女孩跳楼事件持续发酵。近日有媒体曝出,校方表示,涉事教师吴某现在情绪很差,有轻生念头。从目前舆论势头看,女孩跳楼自杀后,不少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对其亲吻猥亵的涉事教师,指其为最大责任者。倘若舆论持续施压,涉事教师是否也会走向极端?不敢设想。

但是,透过近日媒体对女孩跳楼前遭老师猥亵,以及后来事件处理等等过程的还原看,这一事件酿成最终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学校在处理上,似乎有不太合适的地方。

从目前看到的报道,做一梳理的话,公安机关依据猥亵情节给予涉事教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理应该恰当,当地检察机关根据案情,在涉事教师被拘留十日处罚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也没有徇私枉法。而救援现场,民警及消防人员虽然没有打开救援气垫,但根据他们的解释,似乎也不能做过多指责。除了现场围观者行为从道德上可以指责、法律上制裁外,19岁女孩跳楼,我们还真找不出有谁应该担责?

不错,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涉事教师,但其依照有关法律,已经依法被制裁。或许有人会说,其行为的不道德应该加以审判。而我们把其放到道德的审判台上,即使是判定涉事教师不道德,也罪不至死。而且,在一个讲法律的社会,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大背景下,我们为什么要架起道德的审判台呢?

话说的有点远了。如果对19岁女孩跳楼的起因、过程以及最终进行梳理,从目前的报道看,校方在处理的整个过程中,似乎有些瑕疵。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事件发生后,学校只是做了对涉事教师进行撤职,不再担任班主任,也不再从事高三化学的教学工作,安排其从事化学实验室、负责化学药品和仪器的管理工作。而没有主动同学生及其家长沟通,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据报道,公安局突然来学校把吴某带走,因其涉嫌猥亵将对他采取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学校事先也不知情。甚至,放学期间,被猥亵女生趁乱进入校园,在晚上七点钟左右,突然坐在教学楼五楼的栏杆上,惊动公安消防后,校方此后也没有采取什么防范措施。

让人感觉校方对跳楼女生之前处理似乎不妥的是,在事件发生后,女生家长和学校的多次接触、协调事情处理时,学校除了派老师陪同去看病,和看病后派老师去结账外,女生看病的医药费均是学校从涉事教师那里要来进行转交,而校方即便是从人道方面来说,也没有出过什么钱。至于网传的,女孩被猥亵后,学校答应赔偿35万元,按照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也是学校和家长沟通,如果协议达成,35万元也是要涉事教师自己承担的。这里不仅要问,作为校方,在这个事件中,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19岁女孩跳楼后,未见媒体有任何涉事教师的声音,也没有任何直接采访其本人的报道。根据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这个教师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清华大学读书,另一个在南方某名校读研,能培养出这样后代的人,其品行似乎也不能会是极差。不少人证实,该教师性格内向,平时和其他的老师一年也说不了几句话,通常见到别人就微笑一下,不说话。青锋不能断定,涉事教师对女生的猥亵是不是一时冲动,但对于一个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被行政拘留十日、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调离教学岗位等的代价的人,我们是否应该穷追猛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将其判为“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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