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頭目斂財用來幹什麼?

自古以來,邪教頭目之所以創辦邪教,斂財是重要的目的之一。所以,無論任何邪教,都不但鼓勵入教者主動“奉獻”錢款,甚至為了斂財,邪教頭目用的手段無所不用,不但兜售書籍、衣服、紀念品、“聖物”“法器”,就連洗澡水、鬍鬚都以高昂的價格賣給入教者。那麼,邪教頭目騙取的這些錢款,都用來幹什麼呢?

一、用於教主的奢靡生活

邪教主創辦邪教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斂財,所以有錢後,他們都會把自己和家人的奢靡物質生活享受放在首位。

據《豐都日報》報道,山東榮成的張金芳,曾經是當地致富最早的人。張金芳為了給丈夫治病,請來了當地懂“神法”的 “全能神”人員李某治病。一番忽悠下,張金芳不但加入了“全能神”,並4年來累計向“組織”捐獻了68萬元錢,近乎傾家蕩產。在很多邪教信徒看來,他們的“奉獻金”,都奉獻給了“神”。殊不知,他們的“奉獻金”,都流入了趙維山的腰包。身為祭司的趙維山早在創教之時就定了規矩,凡人向“女神”奉獻的一切,只能由祭司享用。表面上趙維山在美國過著深居簡出,實際上卻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

邪教頭目斂財用來幹什麼?

“統一教”教主文鮮明,一家人生活極度奢華,其13個孩子每人每月的零花錢就高達9000美元。文鮮明的一個女兒喜歡騎馬,他就花了1000萬美元為她在英國建造了一座馬術中心。這些孩子長大結婚時,每月還可以從文鮮明那裡拿到4萬美元。

李洪志在國內的時候,在北京市崇文區法華寺買了一幢房子,連裝修帶傢俱花了110萬元;為了出國換美元,他又前後共用去近200萬元。這些錢,當然都是從斂財所得裡摳出來的。據紀烈武、姚潔揭露,僅1996年往李洪志海外銀行賬戶上轉移的現款就達到660餘萬元。現如今,他在美國被披露的房產就達十餘處。

二、用於擴大影響

邪教要生存發展,就要經常性地開展聚會、培訓、外出傳教等活動,甚至為了擴大影響力,還會出錢做廣告、印刷書籍、成立電臺等形式來擴大影響,以便引誘更多人上當受騙。

比如趙維山為了不斷擴大“全能神”的影響力,僅2013年,他就斥資1000多萬元,在香港的多種中英文報紙上刊登廣告,並買下一些街頭攤位,向路人發放“全能神”教宣傳資料。新華社曾披露,“全能神”邪教還在臺灣主流媒體刊登廣告,從2012年起到2014年6月,全能神邪教僅在臺灣報紙投放的廣告費就超過一億新臺幣。

邪教頭目斂財用來幹什麼?

李洪志自逃竄美國之後,把發展重點放在了國外,為了擴大影響,經常要請“僱傭兵”來虛張聲勢。如2000年發起“世界大法日”,聲稱每年5月13日是“世界性節日”,要求弟子在慶祝“世界大法日”的同時,一併慶祝他的“生日”等等,為了營造聲勢,不惜出錢請“僱傭兵”上場,多則上千人、少則數百人,這些可都是很燒錢的。

三、用於籠絡人心

為了籠絡人心,再貪婪的邪教主,也不可能把所有斂財所得都捲入自己腰包,總會象徵性地撥出一小部分,用於日常活動開支,或“賙濟”生活困難的入教者。比如“門徒會”就很擅長這一套。他們規定要按時表達“組織的溫暖”,對長年在外作工的弟兄姐妹家屬進行“看顧”,花小錢拉攏人心。

邪教頭目斂財用來幹什麼?

還有,為了邪教組織的內部穩定,邪教的高層人員也或多或少可以分享到這份“奶酪”。如法輪功的張爾平家族,多年來經手一大筆資助資金,中飽私囊十分方便,一出手就是幾十萬、上百元美元;郭軍家族掌握著大X元基金會的捐贈,雁過拔毛,油水十足。

四、用於“以商養邪”

邪教教主深知,一旦把入教者的錢財詐騙乾淨,將會給家庭、社會帶來深刻矛盾,無疑是給自己製造麻煩。所以,但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後,邪教頭目還會將到手的錢財進行再投資,以創辦實業的方式來“以商養邪”, 以此壯大聲勢。

邪教頭目斂財用來幹什麼?

比如,號稱“商業王國”的“統一教”,在美國、韓國、日本等國建立了龐大的企業集團,創辦的公司超過300個,聚斂的財富高達26億美元。

“科學教”通過舉辦“世界企業家學院”等方式,誘騙了許多世界知名企業家入教,自身也發展成擁有房地產、通訊、金融等產業的龐大經濟體系。

“觀音法門” 釋清海以環保為幌子,大肆宣揚所謂“純素生活,創造和平”、“吃素食拯救地球”的荒唐言論。自2008年在臺灣成立愛家國際有限公司後,其連鎖素食餐廳在全世界迅速擴張,逐步成為“觀音法門”以商養邪的錢袋子。

總的說起來,邪教頭目詐騙而來的錢款,不管將錢使到哪裡,都是圍繞自身的利益,推動邪教在罪惡的軌跡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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