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永康市區這些地方不准遛犬,不准養大型犬

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6月1日發佈關於加強城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為加強城區犬類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永康市犬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注意啦!永康市区这些地方不准遛犬,不准养大型犬

一、老330國道、西塔路、五金大道、溪心路、金都路所包圍的主城區及總部中心區塊、溪心區塊、黃塘區塊為犬類限養區,限養區內除重點安全保衛單位外,一律不準飼養大型犬、烈性犬(導盲犬、扶助犬除外)。

三、限養區內流浪犬、無主犬、放養犬和遛狗時未束犬鏈的犬隻,一經發現,一律收捕。

四、現有犬隻應在2018年7月1日前到望春西路28號辦理登記、領證手續,逾期未辦或未予批准的,按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五、以上事項自通告發布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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