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通知,對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進行調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十四連漲。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種辦法和標準。
定額調整內容包括: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掛鉤調整內容包括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內容包括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進行傾斜調整,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範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瀋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近日發佈
《關於調整瀋陽市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全市靈活就業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4959元/月,按6.8%比例繳費的靈活就業在職人員繳費標準為337.21元/月,按10%比例繳費的靈活就業在職人員繳費標準為495.9元/月。望周知。
瀋陽市歷年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及繳費標準明細表
繳費時間段 | 繳費基數 | 月繳費金額 | |
6.8%繳費比例 | 10%繳費比例 | ||
2004年1月-2010年8月 | 2462元 | 167.42元 | 246.2元 |
2010年9月-2012年7月 | 2857元 | 194.28元 | 285.7元 |
2012年8月-2014年6月 | 3212元 | 218.42元 | 321.2元 |
2014年7月-2015年6月 | 3715元 | 252.62元 | 371.5元 |
2015年7月-2016年6月 | 4060元 | 276.08元 | 406元 |
2016年7月-2017年6月 | 4253元 | 289.2元 | 425.3元 |
2017年7月-2018年6月 | 4563元 | 310.28元 | 456.3元 |
2018年7月起 | 4959元 | 337.21元 | 49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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