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領域“放管服”改革出新政,醫療機構、醫生、護士登記註冊再也不用“跑斷腿”了!

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出新政,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登记注册再也不用“跑断腿”了!

六大舉措

《通知》以行業和群眾需求為導向,直面醫療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問題,提出了6個方面的具體舉措。

一是全面推進電子化註冊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審批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2018年6月底前,全國全面實施電子化註冊管理。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電子化註冊管理情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製作樣式和技術要求,組織印製和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副本。

二是優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可以委託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或者有條件的其他醫療機構提供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醫療消毒供應等服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將該委託協議作為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的登記依據,並在診療科目後備注“協議”。

三是規範營利性醫療機構命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銜接,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有關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名稱信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申請,出具其醫療機構名稱信息的證明材料,為營利性醫療機構正常執業運營提供便利。

四是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全面組織清理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可以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不再提供驗資證明,申請人應當對註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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