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多部門聯合發佈文明養犬通告 關於處罰措施和認定標準你要知道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此前,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發佈文明養犬通告,通告中說,任何個人和單位養犬必須遵守《濱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做到依法、文明、科學養犬,不得妨礙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依據《濱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規定,在居民生活區飼養烈性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其犬隻。攜帶烈性犬、大型犬出入公共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據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發現居民生活區飼養烈性犬,公安機關會先期警告,由飼養人在規定時限內對烈性犬處理。如果限期內不處理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措施。

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市民發現居民生活區內飼養烈性犬的,可以撥打110進行報警。

通告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隻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型犬、烈性犬有明確的認定標準和品種

關於文明養犬,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濱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七條第八項規定:禁止在居民生活區飼養烈性犬,禁止攜帶烈性犬、大型犬出入公共場所以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攜犬出戶由成年人使用不超過兩米的牽引帶牽領,並及時清理犬隻排洩物。

對於如何認定烈性犬、大型犬,2017年9月30日,市公安局、市畜牧獸醫局曾聯合發佈烈性犬、大型犬體型及種類認定標準。

依據該標準,大型犬體型參考標準是,犬體高(犬隻正常站立時前足到肩部最高點的距離)超過50釐米或犬體長(自兩耳聯線中點沿背線到尾根處的距離)超過80釐米。

烈性犬主要品種包括,藏獒、紐波利頓犬、法國波爾多犬、阿根廷杜高犬、馬士提夫犬、拳獅犬、篤賓犬、卡斯羅犬、高加索犬、紐芬蘭犬、可蒙多犬、羅威納犬、靈緹犬、德國牧羊犬、阿富汗獵犬、蘇俄牧羊犬、沙皮犬、獵鹿犬、威瑪獵犬、波音達獵犬、弗蘭德牧羊犬、俄羅斯黑梗、比利時牧羊犬、比利時獵犬、牛頭梗、美國斯塔福郡梗、比特犬、英國鬥牛犬、土佐犬、秋田犬、日本狼青犬、加納利犬、馬犬、巴西非勒犬、中亞犬、大丹犬、阿拉斯加犬、雪達犬、蒙古細犬、法國狼犬、大白熊犬、川東獵犬、中國細狗、昆明犬、中華田園犬(土狗)及上述血統的雜交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