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狗”砸癱女子無人認責 養犬“執法”權應由誰來管?

未來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 楊波)今日,一則“女子被大狗砸癱無人認責,把整棟樓告上法庭”的新聞登上微博熱搜榜,引發眾人熱議。

據廣州日報報道,2018年4月15日,廣州市白雲區一棟廠房下,一條大狗從天而降,一名路過的47歲女子被砸中倒地不省人事,大狗隨後起身離開現場,不知所蹤。

據瞭解,受傷女子目前高位截癱。在找不到狗主的情況下,她將整棟樓的房東和租戶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11月23日,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

“天降大狗”砸瘫女子无人认责 养犬“执法”权应由谁来管?

截圖自@廣州日報秒拍視頻

兩年近10起“狗患”致死事件 需調解更須劃法律“紅線”

近幾個月來,因狗而起的“狗患”衝突致死引發媒體和網友的廣泛關注。事實上,這也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今年10月,寧波市高新區一男子王某某因鄰居陳某家養的狗常吠影響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取刀捅傷陳某等4四人,導致3人死亡。

9月,浙江湖州市一6歲男童出門玩耍時被惡狗咬傷,雖然緊急送去醫院打狂犬疫苗,可還是在距離最後一針只有兩天的時候,突發然狂犬病發死亡。

8月,上海一女生在小區內遭遇狗吠吼叫,其父下樓與狗主人發生爭執併發生肢體衝突致其父倒地死亡,而狗主人也因故意傷害被刑拘。

2017年6月,西安市一32歲女子在過馬路時被一條狗咬傷,之後雖注射完四針狂犬疫苗但仍死於狂犬病呼吸衰竭。

……

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來,被媒體曝光的狗咬人致死因狗咬傷人而引發的死亡事件被媒體曝光的就有近10起,此類現象並不在少數,而這也只是“狗患”問題的一個縮影。

除了被狗咬傷,更多的是事後狗主人和受害者間的矛盾升級,帶來的是一場文明養犬和依法養犬的大討論。

“高額罰款、列入誠信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大部分的人都持支持態度。但是,這些措施仍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他認為,文明養犬和合法養犬並不是一回事養犬管理規定,就目前的養犬管理規定來看,我國在的立法上還有待完善之處,文明養犬和合法養犬並不是一回事,這方面可以借鑑外國的經驗。“比如美國對養狗的管理很嚴格,如果狗叫深夜擾民達到三次,無論是否有犬證都會被城市管理部門處理;如在街上遇到狗襲擊人或者可能出現危險的情況,可以當街將狗擊斃。”

“‘狗患’問題在中國普遍是通過調節來解決的,其實應該將其列入法律紅線內,而不單純是犬證的問題,文明養犬過程中應加以法律的約束。所以有的人說不合情不合理,那就不要養狗,養狗就要對狗負責,要對周邊人的鄰居負責,這是法制社會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朱巍表示。

辦狗證、流浪犬問題亟待解決 事前事後要“兩手抓”

記者瞭解到,此前廣東省佛山市法制局做過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市民投訴最多、意見最大的養犬行為有幾種:犬隻隨地大小便,佔53.3%,犬隻嚇人(45.0%)、噪音(39.8%)、氣味(26.5%)、咬傷(15.8%)接踵其後。

除狗咬傷人的惡性事件之外,因為狗造成的噪音問題、犬隻嚇人的問題也成為常見現象之一。

朱巍表示,除了完善立法,相關部門加強管理也是解決問題的必要手段。他特別強調,辦理狗證、管理流浪狗的問題尤為重要。

朱巍認為,目前辦犬證需要街道來辦理,而事後管理卻在公安部門,十分不合理。

這就導致在發生狗患事件後,警方很難進行身份確認,甚至無法獲知狗主人及是否辦理了犬證等身份信息,進而演化出一系列社會問題如弒犬等惡性事件的發生。不合理體現在哪裡

而關於管理流浪狗問題,他表示,。而比如城市裡大部分的流浪犬很多都是由外來打工人員養的,打工人員搬走後就隨便丟棄,但是整個社會、小區都需要來承擔其後果和風險。

對此,朱巍表示,“解決‘狗患’問題的根源,不僅在事後而更應該在事前,比如辦狗證前就需要深入瞭解考量辦理者本身的情況,是否有有當地戶口、穩定的收入來源等工作、固定的住宅等條件來限制,加強管理。在立法程序、保障用戶權益上,各地出臺了這些嚴格的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人民日報也發文強調了除立法之外,強化管理、守好規矩在文明養犬規定中的重要性,“守規矩就是守住文明養犬的剛性規定。如果法律已經規定了應該給養狗者提供的公共服務,就應該讓這些設施儘快良好運轉起來,讓‘養狗必培訓’‘養狗必辦證’的觀念像申領車輛駕駛證一般成為常態。”

這也意味著,要解決“狗患”衝突,要讓各方都守規矩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在事前、事後及各個方面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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