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殖民時期,為什麼英裔與美洲印第安人涇渭分明,而西班牙裔卻與當地人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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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性格不同,英裔白人更注重血統純正,而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就不太在乎這個

1493年,為西班牙王室服務的意大利人哥倫布在發現美洲大陸後,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就開始一波接著一波的登陸這片新世界。

到18世紀初,美洲大陸在文化和民族基本上分成了南北兩部分。北部是由英裔白人建立的美國和加拿大,而美國以南則是以西班牙和葡萄牙文化和血統為主的伊比利亞美洲。

(拉丁美洲,也稱伊比利亞美洲,其本地區居民父系大多來自西班牙和葡萄牙)

時至今日,美洲大陸的這南北兩種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美加今天依舊擁有者大量血統純正的英裔、德裔、荷蘭裔、愛爾蘭裔白人,這些西歐白人通稱“盎格魯白人”。

(美國總統特朗普女兒伊萬卡,其祖上是德國人)

但作為曾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拉丁美洲(除了阿根廷和烏拉圭),各國大多都以混血人種為主。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來自西歐的英裔和德裔移民具有更加強烈的種族意識,更加註重血統的純正,極少與其他非白人種族之間通婚。

例如在美國,你必須是100%白人血統才可以被登記為白人,哪怕你只有1/8的非白人血統,你也不是白人。

但是來自南歐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對此就不太在乎,在歷史上西班牙和葡萄牙曾被多個外來民族征服,本身就夾雜著大量的外族血統。他們在來到美洲之後,就開始大量屠殺、奴役當地印第安人,使得當地印第安男子數量銳減。

而來到這裡的西班牙殖民者基本上都沒有攜帶家眷,他們普遍掠奪當地印第安婦女為妻,繁衍了大量的混血兒,他們的後代形成了一個新的人種——印歐混血人種。

根據DNA檢測,在墨西哥和中北美地區,印第安原住民男子幾乎沒有留下後代。

(墨西哥美女,兼具白種人的精緻和黃種人的嫵媚)

而葡萄牙統治下的巴西,跨種族通婚則更加平常。巴西人的膚色已經不能單純地用白、黃、黑去分類了,這裡簡直就是五彩斑斕。

但不論是在北美還是拉美,膚色越淺的人通常掌握在更多的財富和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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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航海過後,美洲作為歐洲的殖民地和整個世界連在了一起。然而南北美洲卻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北美洲作為英裔的殖民地,在種族方面至今涇渭分明,並沒有發生大規模的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的現象。然而在拉丁美洲,作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人口絕大部分都是混血,主要為白人、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可以說是創造了一個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新種族。

美國總統長相:

造成這樣的原因有兩個:從美洲本身的角度來看,在殖民者到來之前,南美洲印第安人的文明發展程度要遠遠高於北美州的印第安人,瑪雅文明,印加帝國都是出現在拉丁美洲。而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還處於落後的石器時代,發展程度遠遠低於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從人口上來說,雖然無法精確統計殖民者到來之前的印第安人數量,預估北美洲印第安人數量在300萬左右,而拉丁美洲印第安人數量至少有幾千萬。

墨西哥總統長相:

從殖民者的角度出發來看,來到北美州的英裔都是窮人和新教徒,他們來到美洲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土地當農民。不可避免的要和印第安人搶地盤。加上北美州的印度安人人口數量本來就少,在屠殺和傳染病的打擊下,北美州的印第安人很快就到了幾乎滅絕的地步。

加上來到北美的英裔殖民者以新教徒為主,強調對上帝和家庭的忠誠,社會上對和印第安人結婚普遍不能接受。所以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一直是分開居住,各過各的,在北美為印第安人劃定保留區就是證明。

巴西混血美女:

但是來到拉丁美洲的殖民者主要為西班牙和葡萄牙人,這兩個民族本身就熱情開放,男子來到美洲一般都喜歡找印第安人的女人,不管是結婚還是私生子,誕生了很多混血兒。加上來到拉丁美洲的殖民者,目的不是為了耕田,而是為了挖金礦和挖銀礦來累積財富帶回歐洲,所以不得不大量依靠本地的印第安人來給他們當礦工。白人和印第安人在挖礦這一個產業鏈上不得不居住在同樣的區域。加上在白人到來之前,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數量很多,而且社會組織也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殖民者沒有辦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選擇和印第安人合作,合作的結果就是混血兒越來越多,逐漸成為社會的主流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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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論證一下征服者的不同。

一、民族

西班牙人本來就是混血,以伊比利亞人克爾特人為主體,吸收了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猶太人的成分,膚色較深,以黑髮為主。

英國人主體是盎格魯撒克森人,混血成分不高,膚色較白,多為金髮。

二、宗教

西班牙人名義上是探險者,實際上成分複雜,混有大量海盜、犯人、流氓、失業者,不是傳統意義上虔誠的天主教徒。並且以單身漢為主,有旺盛的生理需要。

英國人則多是虔誠的清教徒,信仰堅定、行事謹慎、服從安排,有集體觀,多是拖家帶口漂洋過海來到新大陸。

三、性格

西班牙人生性散漫,得過且過,往好了說是熱情浪漫,往不好了說就是招蜂引蝶之徒。

英國人循規蹈矩,即便是單身,要知道,清教徒們也十分講究禁慾。

再來比較一下被征服者的不同。

首先我們知道一個是在北美大陸(英國),一個是拉丁美洲(西班牙),至今美國往南的美洲全境,幾乎都是說西班牙語。

一、社會發展水平

西班牙面對的印第安人社會發展水平高於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被征服後能服從西班牙人的安排,皈依天主教,天天干活(以採礦、種植為主),這種社會融合繼而為種族混血產生了基礎。

英國人面對的是更為原始的印第安人,開化程度低,不愛幹活,與英國人不相容,後來逼的英國人不得不倒賣黑奴來北美參與建設,所以在美國倒是會產生很多黑白配,接觸才有可能嘛。


二、人口

美國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大約為1000萬,因為疾病與戰爭不斷損失,急劇減少,成為北美大陸的少數人群(現今的純種印第安人已不足300萬)。英國與其他歐洲人則源源不斷的來到美國大陸,歐洲內部人之間的“混血”可能性更大。

西班牙本來就是個人口小國,美洲大陸也對歐洲人民缺乏吸引力,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

始終屬於人口少數群體,又分散在近兩千萬平方公里的範圍內,與當地人的混血成為不得已的普遍現象。

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兩兩不同的特點,決定了未來北美與拉美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

英國人為班底建立起來的美國雖然也是個移民大國,但主體絕對是信奉新教的白人,與固守傳統宗教的印第安人始終保持涇渭分明的界限,當中也不乏殺戮紛爭,隨著印第安土著人口的日漸式微,現已構不成對美國的任何威脅。


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起來的拉美大陸則成了混血兒的天堂,西班牙人(二代西班牙人甚至都不叫自己西班牙人,而叫克里奧爾人)、葡萄牙人、印第安人、黑人經過幾百年的混血,混血種人已經佔到拉美大陸的56%,在墨西哥、薩爾瓦多等幾個國家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90%。


由於國家太多,個體太小,各國經濟發展也不太均衡,不過至少產生了一個天大的好處——就像我文中所有的圖片展示的那樣——美女經濟。


歷來現實

西班牙人富有娛樂精神,即使激烈運動如鬥牛,讓你得到的也是快樂和享受。在殖民拉丁美洲期間,殖民者的娛樂心態,拉近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間的距離。而當地生活的安逸和自在,也讓殖民者隨心所欲。



這種性格,也讓二戰期間佛朗哥政權成為傳奇,本是法西斯統治,卻沒加入軸心國;在夾縫中維持生存,在戰爭最後階段還能投機,幫助同盟國而戰。尤其是佛朗哥政權,竟然創造歐洲唯一一個戰前、戰中和戰後連續執政的奇蹟。這種性格的民族,能夠誕生出帕瓦羅蒂和多明戈,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至於英裔德裔法裔等歐洲人,對北美洲的殖民統治,只能用冷血和虛偽兩詞來形容。這主要源於他們與生俱來的道德崇高感和人種優勢論。他們在美洲的虛偽表現在,既可以為土著人的救助而設立感恩節予以紀念,也可以在第二年對他們口中念念不忘的恩人進行屠戮;他們可以在教堂唱詩,頌揚人生來平等的真理,但離開教堂時,卻是安心地踩著黑奴的後背乘車離去。

這種虛偽延續至今,就是讓是非曲直存在兩重標準,就是可以口喊著自由民主肆意干涉他國內政。

如此等等,讓我們看到歐洲人的分裂人格,分裂人性,最終目的是要時刻保持警醒,對他們的偽善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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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語言和文字中可以窺探兩種文化的區別,在英語中幾乎找不到形容白黃混,黑白混,黑黃混和黑白黃三種混的專門術語。只有Euroasian(Asian-American), African-American, mixed-race 這樣的合成詞,而西班牙語裡卻有專門的種族細分詞彙。

mestizo是人們比較熟悉的一種,雖然願意是“混血”但後來意指是歐洲白人和黃種印第安土著人混血。這種混血被人們津津樂道。不少名人比如詹尼佛-洛佩茲、薩爾瑪-海耶克、Sofia Vergara等拉丁天后以及被美國化的名人傑西卡-阿爾巴都是mestizo。

在西班牙語裡,mulato是黑白混,很多明星比如瑪利亞-凱里、布魯諾-馬斯、總統奧巴馬都是黑白混血。這樣的混血在美國其實非常常見,但英語中竟然還沒有一個詞專門形容這一人種。在美國如果你有”一滴黑人血統”也在移民局的人口調查中被歸類為“黑人”,即African-American。而African-American是一個被用濫的政治正確的合成詞。美國人不妨可以考慮把mulatto直接拿過來。


pardo 是指白人、黑人、黃種人混血。在巴西尤其常見。很多巴西球星,人們覺得長得像“外星人”,除了球技,他們的外觀和身體能力也與眾不同。很多人都是pardo。我懷疑羅納爾多、內馬爾、裡瓦爾多中至少有一個是pardo。


比起拉美宗主國西班牙葡萄牙的拉丁天主教文化的熱情洋溢,起源於北歐昂格魯-薩克遜的英語文化要高冷的多。看看今天清教徒為主的美國,還有waspy這個詞,即白人-盎格魯撒克遜的清教徒(“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形容一個高冷的、看不起其他人中的、歐洲後裔白人。反觀拉美,雖然不少國家的上層社會也大多是白人,但因種族引起的社會隔離、政治分化要比美國少得多。


很多政治和社會問題,退幾步看,都是文化問題。


這說法不準。其實不管南北美洲,現在的印第安人其實都是印第安女人和白人男性的混血後代,除亞馬遜雨林中少量部落之外。這一方面是由於白人征服了新大陸後,對土著男性採取滅絕政策導致。另一方面,做為黃種女性的印第安女人在見到白人之後也就不可能再喜歡本族男性了,二方作用就導致印第安男性DNA被滅絕性淘汰。其實黃種女人都對白人男性懷有強烈的性崇拜,不可扼制。比如我國女性在覺醒後也發出了中國男性配不上中國女性的吶喊,就是在為女性擇優而配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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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要不在於南北美殖民者的原因,我認為,這主要和南北美印第安人的民族性差異有關。研究認為,北美印第安人組織性差,不願受約束,殖民者曾嘗試抓他們勞動,但最後他們卻千方百計的逃亡,寧死也不願被奴役。所以北美殖民者只有不辭辛苦地大量從遙遠的非洲販運黑奴,造成了北美黑白混血比較多的現實。而南美印第安人卻因為文明發展程度更高,人們更有組織性,因此在殖民者開發礦產和開墾種植園的過程中,與殖民者融合得非常好,參與度很高,而殖民者當然也更樂於就近使用廉價的當地勞動力,這就是為什麼南美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較多的原因。相應的是,南美的黑人就比北美更少。當然,北美印第安人是不是本來就比南美少得多,這也許是英國人慾掩蓋屠殺事實,不信也罷。不過,北美印第安人的免疫系統有問題,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殖民者的湧入曾經造成北美印第安人的疫病流行(英國人還故意將病毒傳染給印第安人),人口大量減少。因此,北美印第安人就更將白人視為魔鬼,唯恐避之不及,當然就更無法融合了。


縱橫論道

前者是拖家帶口去的,是去生活的。還有清教的作風相對嚴,律己性高。未融合印第安文化,整個社會還是純粹的盎格魯撒克遜文化。後者是男子一個人去冒險,是去發財的,沒有戒律。西班牙人很容易就與印第安通婚了,拉丁文化與印加文化等印第安文化融合了。像法國人在北美也面臨尷尬,他又不想學西班牙的方式。當時的法國學者直接進言當權者,認為北美殖民地最大的問題是需要鼓勵更多的適齡法蘭西女子前往定居地。

所以一是文化和信仰的因素,二是現實的男女比例、生理的因素。


白馬嘯長安

1、宗教信仰問題。大家都知道,英裔是新教徒,西班牙裔是天主教徒,都是上帝信徒,教派不同,價值觀自然不同,英裔與印第安人涇渭分明、西班牙裔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那麼,問題來了,愛爾蘭裔也算是廣義的英裔人口(愛爾蘭當時在大英帝國統治下、通用英語),愛爾蘭裔也是天主教徒,也沒有和當地人大量通婚啊?延展一下,法裔也是天主教徒,法裔在路易斯安那和魁北克和當地人大量通婚了嗎?因此,西班牙裔因為當地人改宗天主教而大量通婚的觀點,有瑕疵。

2、宗主國自身地緣潛力的問題。姑且以英裔和西班牙裔的母國英國和西班牙當今的人口數量做一對比。2016年,英國人口約6500多萬,西班牙人口約4600多萬,英國是西班牙人口的約1.4倍,換言之,多了“將近少一半”。兩國自大航海以來,經過了工業革命,都沒有遭遇過蘇聯二戰那種人口損失,人口趨勢相對平穩。據此,在大航海時代,在殖民地開拓這項國家大事上(北起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南到阿根廷、智利),西班牙本土人口捉襟見肘(相對英國充足的人口輸出),不得不採取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這一措施,以彌補本土地緣潛力的短板。這一做法在西班牙的競爭國家——葡萄牙更加突出,參見“種族大熔爐”葡屬巴西,以及澳門當地的“土生葡人”。

綜上,宗主國本土的地緣潛力,是影響殖民者採取不同統治手段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歡迎大家繼續在頭條討論補充。


吳下阿蒙毋忘在莒

拉美白印混血被誇大了,印第安人很多集中中美洲,拉美巴西阿根廷智利有大量白人,只是下層白人和印第安土著黑人混血,上層還是白人為主,南歐人喜歡棕色皮膚,不代表喜歡混血。他們還是以高加索為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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