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殖民時期,為什麼英裔與美洲印第安人涇渭分明,而西班牙裔卻與當地人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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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讓我們把目光從美洲移向歐洲,伊比利亞半島,今天的西班牙。


西班牙歷史簡述

現代人類在大約三萬五千年前即已經進入伊比利亞半島。在其後數千年裡,又有數波入侵者和殖民者紛至沓來,其中包括凱爾特人、腓尼基人、希臘人、迦太基人、羅馬人和西哥特人。公元711年,柏柏爾人和阿拉伯人的軍隊(西班牙人統稱他們為摩爾人)入侵,並幾乎征服整個伊比利亞半島。在接下來七百五十年裡,獨立的穆斯林國家相繼建立,而穆斯林控制的區域被稱為阿爾-安達盧斯。

1492年,格拉納達陷落,標誌著伊斯蘭教結束了在伊比利亞半島800年的影響。解除了內部的紛爭後,統一的西班牙開始了它在全球範圍內最大規模的擴張時期,以至伊莎貝拉女王資助哥倫布到達了美洲。隨後開始了在美洲的殖民,使得西班牙帝國成為此後數百年世界最大的帝國之一。

伊比利亞半島歷史上是多個文明的碰撞與衝突之地,西班牙人有與各人種交流的經驗,獨立後的帝國也具備紮根其他文明的條件。


西班牙的民族組成

西班牙大致可分為四個民族,其中最大的民族是卡斯蒂利亞,約佔全國總人口的80%以上;其次是加泰羅尼亞,佔總人口10%左右;再其次是巴斯克,約佔總人口5%;最後是加利西亞人,約佔總人口的3%。此外,還有瓦倫西亞人、安達魯西亞人、吉卜賽人等。

現代西班牙人,是古代利古里亞人、伊比利亞人、印歐人(主要是指凱爾特人和拉丁人)以及日耳曼人的組合,並同外來的羅馬人、西哥特人、尤其是摩爾人進行了融合和同化。

從外觀上,作為南歐人的代表,西班牙人身體中等,頭髮的顏色深,多為褐色和棕色,高鼻樑,長睫毛,大眼睛,熱情奔放,樂觀向上。性格上比較,悠閒自得,不緊不慢,喜歡生活的樂趣。


南歐與西歐人的相貌特徵對比:

南歐人:

西歐人:


現代西班牙人的身體裡流淌著多民族的血液,有不同民族通婚的歷史,從思想上也更能接受與其他人種結合。


西班牙的殖民

大航海時代時期,西班牙殖民者——主要是以男性水手為組成部分——探險飄洋過海來到美洲,經過幾個世紀的征服、屠殺與驅逐,殖民者消滅掉了多數印第安男性,少量殘留於高山密林深處。

隨著殖民的逐步深入,西班牙移民的浪潮順著洋流刮向了那片新大陸,由於惡劣的生存環境,最初很少有歐洲女性隨行。他們同當地人共同生活,相互影響,因為在西班牙移民結構中,“歐洲血統的女性數量非常有限,西班牙和葡萄牙移民開始在土著居民的女性中尋找伴侶”,於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西班牙統治的這片大陸上很快就出現了大量的梅斯蒂索人、特塞羅人、科特羅人等不同的人種。這種通婚現象的普遍性帶來了種族的多元化和社會的多元化。

因此,拉美后代主要是印歐混血,以墨西哥人為例,歐洲裔男性遺傳標記佔90%,印第安母系遺傳標記佔7%,其餘為後來的部分黑奴引入。


反觀北美大陸的差異

自1492年哥倫布第一次航海,在巴哈馬群島發現聖薩爾瓦多島開始,北美大陸就開始陷入歐洲殖民者一波又一波的衝擊。首先是被西班牙佔領,接著由於英法西三國分配不均引發多次戰亂,過程中殃及池魚,大量印第安人死亡。最後是獨立後的美國發起的西進運動,紅種人再一次被大批屠殺。就這樣,北美印第安人幾乎被滅絕。

因為北美殖民地生活環境優渥,很多白人女性移民陸續前來,導致美國人(不止英裔,也包括猶太裔,法國裔、荷蘭人裔、德裔等)更容易選擇與同民族女性結合。


不過黑奴貿易的發展造成另外的影響:大量的黑奴女性走進莊園,造成現在美國黑人男性中中有30%是白人奴隸主的父系遺傳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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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論證一下征服者的不同。

一、民族

西班牙人本來就是混血,以伊比利亞人克爾特人為主體,吸收了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猶太人的成分,膚色較深,以黑髮為主。

英國人主體是盎格魯撒克森人,混血成分不高,膚色較白,多為金髮。

二、宗教

西班牙人名義上是探險者,實際上成分複雜,混有大量海盜、犯人、流氓、失業者,不是傳統意義上虔誠的天主教徒。並且以單身漢為主,有旺盛的生理需要。

英國人則多是虔誠的清教徒,信仰堅定、行事謹慎、服從安排,有集體觀,多是拖家帶口漂洋過海來到新大陸。

三、性格

西班牙人生性散漫,得過且過,往好了說是熱情浪漫,往不好了說就是招蜂引蝶之徒。

英國人循規蹈矩,即便是單身,要知道,清教徒們也十分講究禁慾。

再來比較一下被征服者的不同。

首先我們知道一個是在北美大陸(英國),一個是拉丁美洲(西班牙),至今美國往南的美洲全境,幾乎都是說西班牙語。

一、社會發展水平

西班牙面對的印第安人社會發展水平高於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被征服後能服從西班牙人的安排,皈依天主教,天天干活(以採礦、種植為主),這種社會融合繼而為種族混血產生了基礎。

英國人面對的是更為原始的印第安人,開化程度低,不愛幹活,與英國人不相容,後來逼的英國人不得不倒賣黑奴來北美參與建設,所以在美國倒是會產生很多黑白配,接觸才有可能嘛。

二、人口

美國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大約為1000萬,因為疾病與戰爭不斷損失,急劇減少,成為北美大陸的少數人群(現今的純種印第安人已不足300萬)。英國與其他歐洲人則源源不斷的來到美國大陸,歐洲內部人之間的“混血”可能性更大。

西班牙本來就是個人口小國,美洲大陸也對歐洲人民缺乏吸引力,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

始終屬於人口少數群體,又分散在近兩千萬平方公里的範圍內,與當地人的混血成為不得已的普遍現象。

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兩兩不同的特點,決定了未來北美與拉美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

英國人為班底建立起來的美國雖然也是個移民大國,但主體絕對是信奉新教的白人,與固守傳統宗教的印第安人始終保持涇渭分明的界限,當中也不乏殺戮紛爭,隨著印第安土著人口的日漸式微,現已構不成對美國的任何威脅。


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起來的拉美大陸則成了混血兒的天堂,西班牙人(二代西班牙人甚至都不叫自己西班牙人,而叫克里奧爾人)、葡萄牙人、印第安人、黑人經過幾百年的混血,混血種人已經佔到拉美大陸的56%,在墨西哥、薩爾瓦多等幾個國家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90%。


由於國家太多,個體太小,各國經濟發展也不太均衡,不過至少產生了一個天大的好處——就像我文中所有的圖片展示的那樣——美女經濟。


歷來現實


性是沒有種族界線的,我們看到異族通婚的情況。比如白種人和其他種族的人通婚,生下混血後代的現象,在南美洲國家比比皆是,這種現象的產生和原因的探索。

人類的交配繁殖天性就沒有種族界線這回事,性的青春期的誘惑會突破種族界線,這毫無疑問,但是在北美洲卻又是另外一個景色,白種人沒有大面積的和當地印第安人通婚,而種族界線分明。這是什麼原因呢?除非是政府幹預了這回事,我們知道在北美洲白種人和印地安人發生了長期的種族戰爭,而且北美洲出現了強有力的白人政府,而且頒佈了法律,和大量屠殺印第安人的政策,這樣,互相敵視的兩個種族是不會通婚的,這種現象就限制在最小的範圍之內了。後來美國政府頒佈的種族隔離制度使白種人和印地安人黑人更加的隔離。

而在南美洲沒有這個現象,並且不明顯。從這個歷史留下的痕跡來看,南美洲的白人對當地的統治和法規不全面而導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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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不準。其實不管南北美洲,現在的印第安人其實都是印第安女人和白人男性的混血後代,除亞馬遜雨林中少量部落之外。這一方面是由於白人征服了新大陸後,對土著男性採取滅絕政策導致。另一方面,做為黃種女性的印第安女人在見到白人之後也就不可能再喜歡本族男性了,二方作用就導致印第安男性DNA被滅絕性淘汰。其實黃種女人都對白人男性懷有強烈的性崇拜,不可扼制。比如我國女性在覺醒後也發出了中國男性配不上中國女性的吶喊,就是在為女性擇優而配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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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要知道梅毒這種病就是發現了美洲新大陸的航海家哥倫布從南美地區帶到歐洲,然後又隨著歐洲人對外的殖民和交流帶到了全世界。

早期殖民者之所以不拒絕與美洲土著發生關係,原因如下:

第一,那時候還沒有產生種族優越感

還有就是當時的歐洲人還沒有產生之後那種對於其他民族的種族優越感。也就是說,他們在與南美洲各地的土著居民進行交流的時候,不會對和當地人結婚生子有太多的牴觸情緒。

所以,此後來到新大陸地區的歐洲移民沒有拒絕和當地女子繁衍後代。

第二,一開始歐洲人沒有大規模向美洲移民,導致性別比例失調

當時西班牙雖然殖民了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可是從他們發現新大陸時刻開始一直到17世紀,對拉丁美洲地區的移民並不多。據統計前前後後也就去了幾十萬人,每年不過幾千人。

之所以歐洲人不願意到新大陸去移民,原因也是很多的,其中最重要一個原因就是很少有人願意把新大陸地區當做是自己的新家,他們只是想在當地賺一筆錢,然後回歐洲去生活。所以,只有少數是整個家庭對當地的移民。這有點像19世紀以後,華人的海外移民情況,所以這就導致了當地人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絕大多數西班牙人只好被迫與當地的土著女子婚配。

以上兩個原因導致拉美地區的混血想像非常普遍。

再看北美地區的英國人

北美地區情況正好相反,北美地區的開發比南美地區要晚了100多年。一直到17世紀初,才有第一批英國人踏上了美洲大陸,踏上美洲大陸的這些人不僅僅有成年男子,還有成年女子,甚至是兒童。

他們來到新大陸,是為了在這裡建造一個屬於自己的樂土,所以他們從離開歐洲的那一刻起,就沒有打算回去,這是北美移民和南美移民的重要的不同。

除此之外,就是到16世紀初的時候,由於歐洲地區的發展和他們對美洲地區的瞭解,再加上在世界範圍內的優勢地位,歐洲地區產生了屬於自己的華夷之辨,對歐洲之外的絕大多數國家都暴露了一種種族上的優越感。

以上,導致當他們來到北美地區的時候,和北美土著居民產生了比較尖銳的矛盾。別說混血,見面不幹仗就不錯了。

後來,白人對土著居民的種族優越感和他們對當地的土地需求,導致歐洲殖民者對印第安人進行了大規模的屠殺,甚至還形成了法律來保護甚至鼓勵這種屠殺行為,這種情況下就更談不上混血了。

後來隨著美國的獨立,北美地區的經濟發展的越來越好,到19世紀的時候,歐洲人口開始向這一地區大批移民。而與此同時,北美的土著居民由於此前受到了100多年的迫害,被趕到了保留地,已經沒有多少人了。雖然這個時候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的迫害已經大大減輕,但是他們和歐洲人的通婚情況也非常非常少。

不足以影響到當地的族群構成!

以上原因導致北美與土著混血少,南美與土著混血多!


歷史風暴


民族性格不同,英裔白人更注重血統純正,而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就不太在乎這個

1493年,為西班牙王室服務的意大利人哥倫布在發現美洲大陸後,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就開始一波接著一波的登陸這片新世界。

到18世紀初,美洲大陸在文化和民族基本上分成了南北兩部分。北部是由英裔白人建立的美國和加拿大,而美國以南則是以西班牙和葡萄牙文化和血統為主的伊比利亞美洲。

(拉丁美洲,也稱伊比利亞美洲,其本地區居民父系大多來自西班牙和葡萄牙)

時至今日,美洲大陸的這南北兩種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美加今天依舊擁有者大量血統純正的英裔、德裔、荷蘭裔、愛爾蘭裔白人,這些西歐白人通稱“盎格魯白人”。

(美國總統特朗普女兒伊萬卡,其祖上是德國人)

但作為曾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拉丁美洲(除了阿根廷和烏拉圭),各國大多都以混血人種為主。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來自西歐的英裔和德裔移民具有更加強烈的種族意識,更加註重血統的純正,極少與其他非白人種族之間通婚。

例如在美國,你必須是100%白人血統才可以被登記為白人,哪怕你只有1/8的非白人血統,你也不是白人。

但是來自南歐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對此就不太在乎,在歷史上西班牙和葡萄牙曾被多個外來民族征服,本身就夾雜著大量的外族血統。他們在來到美洲之後,就開始大量屠殺、奴役當地印第安人,使得當地印第安男子數量銳減。

而來到這裡的西班牙殖民者基本上都沒有攜帶家眷,他們普遍掠奪當地印第安婦女為妻,繁衍了大量的混血兒,他們的後代形成了一個新的人種——印歐混血人種。

根據DNA檢測,在墨西哥和中北美地區,印第安原住民男子幾乎沒有留下後代。

(墨西哥美女,兼具白種人的精緻和黃種人的嫵媚)

而葡萄牙統治下的巴西,跨種族通婚則更加平常。巴西人的膚色已經不能單純地用白、黃、黑去分類了,這裡簡直就是五彩斑斕。

但不論是在北美還是拉美,膚色越淺的人通常掌握在更多的財富和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


千佛山車神


從語言和文字中可以窺探兩種文化的區別,在英語中幾乎找不到形容白黃混,黑白混,黑黃混和黑白黃三種混的專門術語。只有Euroasian(Asian-American), African-American, mixed-race 這樣的合成詞,而西班牙語裡卻有專門的種族細分詞彙。

mestizo是人們比較熟悉的一種,雖然願意是“混血”但後來意指是歐洲白人和黃種印第安土著人混血。這種混血被人們津津樂道。不少名人比如詹尼佛-洛佩茲、薩爾瑪-海耶克、Sofia Vergara等拉丁天后以及被美國化的名人傑西卡-阿爾巴都是mestizo。

在西班牙語裡,mulato是黑白混,很多明星比如瑪利亞-凱里、布魯諾-馬斯、總統奧巴馬都是黑白混血。這樣的混血在美國其實非常常見,但英語中竟然還沒有一個詞專門形容這一人種。在美國如果你有”一滴黑人血統”也在移民局的人口調查中被歸類為“黑人”,即African-American。而African-American是一個被用濫的政治正確的合成詞。美國人不妨可以考慮把mulatto直接拿過來。


pardo 是指白人、黑人、黃種人混血。在巴西尤其常見。很多巴西球星,人們覺得長得像“外星人”,除了球技,他們的外觀和身體能力也與眾不同。很多人都是pardo。我懷疑羅納爾多、內馬爾、裡瓦爾多中至少有一個是pardo。


比起拉美宗主國西班牙葡萄牙的拉丁天主教文化的熱情洋溢,起源於北歐昂格魯-薩克遜的英語文化要高冷的多。看看今天清教徒為主的美國,還有waspy這個詞,即白人-盎格魯撒克遜的清教徒(“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形容一個高冷的、看不起其他人中的、歐洲後裔白人。反觀拉美,雖然不少國家的上層社會也大多是白人,但因種族引起的社會隔離、政治分化要比美國少得多。


很多政治和社會問題,退幾步看,都是文化問題。


記者王冠


北美也通婚,只不過來北美的白人更多。大多數純種美國人都有過印第安祖先,只不過到今天比例很低。而且都是母系。新大陸最初男多女少,上百年前白人男子往往娶印第安女生。在美國生活多代的地道美國人往往有多少的因地安血統。我一位美國朋友,地地道道的白人女生,說自己1/8印第安人基因,還有人1/16。


黑龍江的一顆草


1、宗教信仰問題。大家都知道,英裔是新教徒,西班牙裔是天主教徒,都是上帝信徒,教派不同,價值觀自然不同,英裔與印第安人涇渭分明、西班牙裔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那麼,問題來了,愛爾蘭裔也算是廣義的英裔人口(愛爾蘭當時在大英帝國統治下、通用英語),愛爾蘭裔也是天主教徒,也沒有和當地人大量通婚啊?延展一下,法裔也是天主教徒,法裔在路易斯安那和魁北克和當地人大量通婚了嗎?因此,西班牙裔因為當地人改宗天主教而大量通婚的觀點,有瑕疵。

2、宗主國自身地緣潛力的問題。姑且以英裔和西班牙裔的母國英國和西班牙當今的人口數量做一對比。2016年,英國人口約6500多萬,西班牙人口約4600多萬,英國是西班牙人口的約1.4倍,換言之,多了“將近少一半”。兩國自大航海以來,經過了工業革命,都沒有遭遇過蘇聯二戰那種人口損失,人口趨勢相對平穩。據此,在大航海時代,在殖民地開拓這項國家大事上(北起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南到阿根廷、智利),西班牙本土人口捉襟見肘(相對英國充足的人口輸出),不得不採取與“當地人大量通婚”這一措施,以彌補本土地緣潛力的短板。這一做法在西班牙的競爭國家——葡萄牙更加突出,參見“種族大熔爐”葡屬巴西,以及澳門當地的“土生葡人”。

綜上,宗主國本土的地緣潛力,是影響殖民者採取不同統治手段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歡迎大家繼續在頭條討論補充。


吳下阿蒙毋忘在莒


我覺得題主說的恐怕有點問題,沒有專門研究過,不過在美國生活過十多年,白人裡有印第安血統的非常多!有個白人朋友跟我說美國有70%的白人多少都沾點印第安血統,不知道這個數是不是誇大,不過美國的白人的確不是很純。

美國以前有個“一滴血”政策,一方面是說黑白混血一律算黑人,另一方面是說白人印第安混血一律算白人。

其實我覺得給大眾感官印象造成偏差的更多是文化傳統而非血統。美國白人可能dna上有印第安的成分,但其文化性依然完全是歐洲特別是英德傳統,所以你感覺不到“印第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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