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一派出所副所長充當“保護傘”一審被判刑兩年!

農曆春節前後,幾封實名舉報信

引起了融水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關注。

融水一派出所副所長充當“保護傘”一審被判刑兩年!

身為派出所副所長,他充當違紀“保護傘”

並伺機收受賄款……

日前,融水縣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副所長覃榮基

一審獲刑!

2018年5月7日,融水縣人民法院對融水縣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副所長覃榮基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覃榮基有期徒刑二年,處罰金十萬元,並對被告人覃榮基退出的贓款人民幣八萬二千三百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由於紀法銜接緊密,調查措施有力得當,此案辦結迅速,成為廣西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首例因收受賭頭錢財、為賭頭提供保護問題接受司法判決的典型案例。

融水一派出所副所長充當“保護傘”一審被判刑兩年!

雙線取證迅速準確

農曆春節前後,幾封實名舉報信引起了融水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關注。舉報內容直指時任融水縣拱洞派出所副所長(主持全面工作)、拱洞鄉人大代表覃榮基,稱其收受地方賭頭錢財充當“保護傘”。為查清真相,融水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迅速行動,分別成立調查組,對實名舉報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組理清思路深入拱洞鄉村屯,分別從舉報信舉報內容、相關聯繫人情況等方面開展外圍調查,很快便獲取到覃榮基案件的部分憑證材料。

綜合發力依法依規

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柳州市深入推進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以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對融水縣紀委監委發現有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市紀委監委靠前指揮,牽頭召開工作協調會周密安排部署,與市檢察院建立聯動辦案機制,協調解決調查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融水一派出所副所長充當“保護傘”一審被判刑兩年!

(庭審現場)

由於涉案人員身份特殊,2月26日,融水縣公安局對涉案人覃榮基採取行政禁閉手段,積極配合縣紀委監委開展調查工作。融水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牽頭迅速成立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臨時黨支部,加強對覃榮基違紀問題調查工作的指導。由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組成的專案調查組在查辦案件過程中首次獨立行使監察權,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扣押等措施,進一步固定案件證據。

紀法銜接高效緊密

經過深入細緻的前期調查,3月3日,融水縣紀委監委決定對覃榮基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賭博提供保護問題立案審查和調查。縣檢察院提前介入,與案件調查組座談交流案件調查方向,保證調查取證的程序性及合法性。3月4日,融水縣紀委監委給予覃榮基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紀律處分決定的請示同日報送縣委批覆,對覃榮基涉嫌受賄案調查予以終結並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4月13日,融水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覃榮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主動退贓。5月7日法庭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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