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及第一期法官助理培训示范班在舟曲顺利开班

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及第一期法官助理培训示范班在舟曲顺利开班

6月23日,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刑事审判专业)、全国法院第一期法官助理培训示范班(刑事审判专业)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正式开班。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的70名少数民族法官和100名法官助理共170人参加了开班动员。

刑事裁判的原则与方法、刑事政策与司法适用、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类型化问题解析、刑事审判基本程序等基础理论性课程以两个培训班集中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类型化问题解析、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问题与新经验、刑事裁判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刑事庭审驾驭能力等课程,根据两个培训班的专业要求进行分班授课,各取所需、精准指导。另外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理健康与调适、职业规划、现场教学和交流讨论等培训内容,教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使参训学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新问题、新经验有了深入交流探讨,得以更好得提升业务素质。

通过举办培训班,了解、掌握审判实践中辖区的特色工作经验,收集辖区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类型案件、疑难案情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案例,为适应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推进调研,不断增强法官培训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效性,并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利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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