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成功起訴一起“零口供”販賣毒品案

據《今日儋州》消息近日,市檢察院成功起訴一起“零口供”販賣毒品案,被告人薛某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

據瞭解,經公安機關認定,被告人薛某某於2017年4月1日分別販賣“冰毒”毒品給陳某某和吳某某各1次。被告人薛某某到案後,僅在第一次訊問筆錄中供述其曾各販賣毒品給陳某某和吳某某1次外,在之後的訊問中拒不承認曾分別3次向陳某某和吳某某販賣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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