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轉移財產,瞞天過海躲執行;法官明察秋毫,嚴查深挖巧破局

老赖转移财产,瞒天过海躲执行;法官明察秋毫,严查深挖巧破局

老赖转移财产,瞒天过海躲执行;法官明察秋毫,严查深挖巧破局

6月19日,興寧區法院執行局黃法官收到了申請執行人送來的一面印有“依法為民做主,執行替民解憂”的錦旗及一封感謝信。原來,興寧區法院於近日成功執結三件申請執行標的額共計120萬元的執行案件,被執行人黃某為了規避執行,精心謀劃了一場轉移財產的大戲,以為能瞞天過海,最終卻在法院嚴查巧執下原形畢露,認錯受罰。

黃某因生意急需資金,向朋友李某分三次共計借款120萬元。借款到期後,李某多次催促未果遂向興寧區法院起訴。隨著執行程序的展開,被執行人黃某自導自演的轉移財產大戲也逐漸呈現在我們眼前。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老賴的表演。

假意配合,掩人耳目

被執行人黃某收到報告財產令後主動向法院書面報告財產稱其名下有工資收入和一套房產。同時,黃某做到法院電話每次都接,每次通知其到法院領取法律文書及協助調查也都是隨叫隨到,表示配合法院執行,儼然一副“模範被執行人”的樣子。

但經法院核查,其名下房產面積小、房齡高、多人共有、設立了數倍於房產價值的抵押,並且被多個法院在先查封,根本沒有剩餘價值;其工資收入每月2500元,雖然法院已依法辦理提取手續,但靠這點工資償還上百萬的債務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馬月。

黃某先是上演了一處假意配合執行的戲,提供不具執行價值的財產,掩人耳目表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想結案?慢慢扣我工資吧。

轉移財產,規避執行

想讓法官上當?別想!法院根據其工資信息,調查得知其是廣西某酒業有限公司職工。隨後,到工商部門調查該公司的登記信息時,竟然發現黃某是該公司股東,持有該公司2%股權。於是,法院便依法對該股權進行查封。

對該股權,黃某這樣解釋:因欠其堂妹黃某豔200萬元,該股權已經在2016年抵債轉讓給其堂妹。2018年,該公司又以118.5萬元回購該股權,因有股東過世未能辦理工商登記而已。黃某意思很明顯,股權他早就賣掉了,而且轉了兩手,因為用於抵債,所以錢他也沒有實際收到,法院拿他沒辦法,處置這個股權也困難重重。

但根據法律規定,被執行人黃某的上述股權轉讓行為未經工商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法院是可以強制評估拍賣。但耗時長且涉及多個案外人,執行阻力較大,工作不好開展。

嚴查深挖,巧妙破局

種種跡象表明被執行人黃某轉讓股權行為十分可疑,其堂妹黃某豔有夥同黃某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嫌疑。法院決定從其堂妹入手,從內部突破其堡壘,同時對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

經法院依法調取被執行人堂妹黃某豔的銀行流水,發現其名下一張農業銀行卡有多筆大額流水從公司轉入並隨後轉出至被執行人黃某的兒子名下。法院隨即傳喚黃某豔至法院調查。黃某豔開始一口否認,但在看到銀行流水後放棄抵賴,稱這些收入是公司回購股權的錢,卻無法解釋為何將錢轉至被執行人黃某的兒子名下。在法院釋明其行為涉嫌協助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將有可能面臨拘留後,其向法院爆出了實情:被執行人黃某因為官司賬號被查封,就向其借用銀行卡,其名下這張農業銀行卡一直在被執行人黃某手上,所有的轉款行為都是被執行人黃某所為。

法院一方面禁止黃某豔通風報信,一方面緊急傳喚被執行人黃某到法院調查。

黃某顯然沒有料到法院會從其堂妹身上挖出了這麼多證據並調取了如此詳實的流水記錄。在銀行卡流水和其堂妹筆錄面前,一下亂了陣腳,但仍然沒有放棄抵賴:一會說這些錢是公司轉給他的進貨款,一會又說這些錢已經拿去償還其他債主,回答牛頭不對馬嘴而且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老賴”的共通本質就是不見棺材不下淚,法院早就料到他不會輕易坦白交代,於是拿出了拘留決定書並向其宣讀了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告知其如果依然繼續抵賴,不但受到拘留而且將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能面臨最高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聽到7年有期徒刑這幾個字,黃某一下子軟了,其顯然做好了被拘留15天的準備,卻沒想到可能因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還有7年的有期徒刑。沉默了好幾分鐘後,黃某老老實實說出瞭如何騙取堂妹銀行卡及如何一手操作轉讓股權並借其堂妹銀行卡轉移資金的全部實情,並承諾二十日內全部履行三個案件所涉及的義務。

法官後記

被執行人在拘留期滿後,已經按照承諾履行三個執行案件共計120萬元的執行款,一場其自導自演的轉移財產規避執行鬧劇,在興寧區法院“執行利劍”下以慘敗收場。黃某用拙劣的表演告訴我們這麼一個道理:法律不會讓任何一個“老賴”脫逃,老老實實履行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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