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杀,家长追责老师,校长回应:“可走法律途径”!

事件背景:安徽省潜山县天柱山学校,五一劳动节,组织了各班学生开展了一次所谓的大型“远足”活动,从学校出发,历经十个半小时,来回共步行近六十里路。活动结束后,班主任要求学生写“远足感想”。


小婧同学在感想中写了整整一百五十个“累”字,并顺带批评了中午生态园的伙食不好。班主任批评了小婧,要求认识错误重新再写一篇,该学生不愿意重写,最后班主任将其交到政教处处理。


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小婧同学竟然选择用自杀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不满。据天柱山学校肖副校长介绍,对于小婧之死,目前潜山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学校会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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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到学校索要一个说法

据小婧同学家长介绍:小孩身体一直很健康,放假回家,我做过她思想工作,叫她按照老师的意思,将“远足感受”重新写一下算了,她依旧不肯,其他一切表现都很正常,没有表现出要自杀的征兆。

学生自杀,家长追责老师,校长回应:“可走法律途径”!

除了天柱山学校分班问题使孩子背了包袱,产生一定压力,远足写感受老师说“思想有问题”,要重写,不重写,就写检讨,不写检讨,就请家长,交政教处处理,放假以后不许上学等等这些情况以外,小孩在家没有受过任何批评和刺激。

这不得不使我们家属想到小孩自杀与学校给予的压力及班主任给予的威胁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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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回应:“可走法律途径”!

家长认为是老师的正常教育伤害了孩子脆弱的内心,希望学校给个说法,并向学校追责,校长则回应道:“可以走法律途径”。

学生自杀,家长追责老师,校长回应:“可走法律途径”!

但是,令人意外的是,该校校长霸气回应,“老师正常教育学生,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可以走法律途径”。短短几句话,让一线教师感到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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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替孩子惋惜,但问题却不在老师

首先,学生自杀,这件事情本身是值得同情的,也能够理解家长的心情。但是,不管怎么样伤心,事情的理要说清楚,学生自杀,就一定与老师的正常批评有关系么?难道不是现在的孩子太脆弱了。

现在的孩子,动不动跳楼、动不动自杀,我们需要反思一下我们现在的教育,“一味的赏识”真的就是好的么?不经历风雨有如何能够成长呢?不受挫折看起来长得高,殊不知也折得快啊。

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这个孩子平时就经常受挫折,把挫折当做了一种锻炼,那么,老师这样一次的正常批评还会导致自杀的结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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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学校当成所有情绪的宣泄口

现在的家长,有理到学校闹,没理也来学校闹,因为闹闹总会有好处。

像这样的思想和行为,一定要遏制,因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国家应该积极立法,杜绝大闹赔的多,小闹赔的少,不闹不赔的恶习。

再说回到教师,现在的社会总是希望“少给老师钱,多给老师高帽”,一味在道德上把老师崇高起来,然后一遇到老师的事情,就无限制的放大、扭曲,不管谁错总之先就是老师错,理由就是,“因为你是老师啊!”

老师现在真心是弱势群体,希望国家及时出台《教师保护法》,明确哪些教育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给教师应有的权利。不能发展到最后,我们的老师都躲起来不敢教育学生,让学生野蛮生长。

✎写在最后

家庭教育环节的缺失,可能才是这位同学心理素质和世界观出现问题的根源,家长们在追究学校责任的时候,又何时想过自己教育孩子出现过哪些问题?

同时,也希望这个事例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能让更多家长认识到对于孩子心理疏导和多沟通交流的必要性,也更希望社会给老师更多的教育学生的权利,而不是出了这样的事情,成为限制老师们管理学生的“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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