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市價100萬的房子賣給公婆多錢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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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你們在算計公婆呢?

我們先捋一下這個賬:

1、買婚房A,男主出了30%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目前市值100萬;

2、小夫妻現在買洋房差錢,公婆把自住多年的房子賣了支援你們54萬;

3、婚房A過戶到公公名下;

4、你要婚房A和54萬的差價和公婆要。

首先,公婆可以為了你們買洋房賣了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並且把錢支援給你們,說明公婆很有誠意;其次,你在提問的時候一定隱瞞了什麼?我猜可能是你們城市限購或者限貸,你們必須把之前的婚房A過戶到別人名下,才有再次購買洋房的資格,對不對?

從公婆可以賣房支援你們也可以看出,公婆並不是不講理的人,而且他們也肯定沒有存款50萬,否則就不用賣房支援你們了。而你作為兒媳,你老公作為兒子,不知道感恩父母,反而是時時處處算計父母,逼他們借46萬買你們的婚房,然後過些年再繼承回來!

你咋不上天呢?!

回到問題,你應該收多少錢合適?

最合適的就是:你們給老人打個“54萬的借條”,然後接老人回你們的婚房住,也不要過什麼戶,扯淡!


瘋狂太原人

把房子“賣給公婆”這人也太理智了把錢看的比親情重要。公婆是你什麼人呢?何況那房子本來就是他們出的首付,用的到“賣"這個字嗎?


老人把孩子養大容易嗎?還要給他們買婚房還要資助他們買洋房,把自己的房子賣了來資助你們,再把原來屬於他們的房子過戶回去怎麼了?我認為根本不用補,老人有錢補你們一些那是心疼你們,如果沒有也沒什麼錯啊。以後的房子不還是留給你們嗎?

把錢看的太重而自己經濟確實不太好,又想換大房子,完全可以把房子賣給別人。你們沒有那樣做說明你們沒那麼缺錢,那幹嗎還要再去為難老人。一家人不用分的那麼清楚,老公是獨生子女這個問題完全不用考慮,如果有兄弟姐妹那可以協商嗎,等房子做為遺產的時候你們確實覺得委屈再跟他們提錢,但也不能傷了親情。



老人辛苦了一輩子,賣掉自己的房子來幫兒女難道不知道感恩嗎?買賣可以找別人你們把錢看的太重了,不要忘了公婆也是自己的父母。


綠竹一片

兩個方案:

如果首付是公婆的錢,46萬減去當初男方的首付,就是要補給你們的。

如果是男人自己掙得,46萬減去首付的一半,那一半就當是孝敬公婆的,但是不能明說。

這種事關鍵是看你男人,要麼就讓公婆隨便補點,數目讓他們自己定,你要不滿意也不用說出來,讓你男人補給你就是了!

也許有人說了,人家公婆為了支持你們,都把自己住的房子賣了,自己家人談錢有點見外了。

那就說錯了!如果公婆不見外,房子也可以加上自己或老公的名字嘛!那就不用補錢了嘛!


數螞蟻的蝸牛

呵呵,你這個問題分兩方面說。

首先,如果純把這事當做一門生意,公公婆婆支援你54萬發生在你購買洋房之前,那麼你的洋房現在市價是多少?如果你是按揭,比如總價300萬首付90萬,貸款210萬,那麼你這套洋房60%的股份就是公公婆婆的,你只有40%的股份,如果你的洋房現在市價500萬,如果提你想要擁有這套房子,你還應支付你公公婆婆500*60%-210*60%=174萬,按照市價100萬計算你的房子,現在應除開房子是公公婆婆的以外,你還需補給公公婆婆74萬的差價。

如果把這個當做是家裡的事不是生意,我什麼都不想回答,我只想送你六個字,人在做,天在看。。。。。


樂樂說房

我不知道提這樣問題的人是哪個年代的?要麼缺少親情,要麼太自私,有點缺乏教養。在你自己的內心本來就是想讓大家說再從公婆那裡要回46萬吧?



你能買得起洋房,說明你不缺錢,不賣自己的婚房而賣公婆的房子,兩種情況:公婆的房子時間長了,屬於比較老的房子,同時你買洋房也就差54萬,你的婚房還有一定的升值空間,而公婆的房子再升值的空間不大;另一種情況是你自己捨不得賣自己的婚房,而向公婆張嘴要錢。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我覺得讓公婆直接住就可以了,如果老公弟兄姊妹比較多,為了以後不引起矛盾,非要過戶給公公婆婆,轉給公婆50萬最多60萬也就可以了。也可以把這54萬算作你借兄弟姐妹的,以後你歸還他們,公婆和你一起住或者單獨住你的婚房。不管是哪種方式都要比你把婚房過戶給公婆強。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就屬於自私沒有教養類型的,我不回答這個問題了。


秦風渭水黃土情

為什麼要賣給公婆再過戶一次呢?以後老人老了之後。房子還是你們的。到時交易不更麻煩。

再者房子市值一百萬,男方出了首付一部分。然後為了支援你們,公婆把自己僅有住房賣了。幫你們。這點來看老人對你們的付出真沒圖什麼回報。但你們不要太自私。多對父母好些。這套房子讓他們住著。沒事多看看他們。

而且總是要交易,何不把這套房子賣掉去付你的首付。何必讓公婆賣。

雖說親兄弟明算賬。但也不要讓錢把親情埋沒。

提問的人,連發兩條回覆。感嘆家務事難辨。這事你也不要獨自承擔了。你怎麼做,最後還是錯的。你先把你老公的工作做好。讓你老公來出面處理吧。

對我以上言論苦傷及到你,表示歉意。這是我根據你的提問,主觀觀點。


馬振42

悟空您好!以後這類奇葩的親人之間互相算計的問題不要找我回答了,小心臟受不了。你都買洋房了,說明你經濟條件還可以,公婆把自己的房子賣掉支援你買洋房;通常洋房一般都是好幾個房間的吧,既然這樣還不如一家人住一起多好啊,是吧,古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再說,你公婆有幾個孩子?以後房子不還是你們的?當初買房子首付款的百分之三十不還是他們付的嗎。親情是無價的,我也不曉得把房買給公婆這事怎麼發生的,為什麼是買,越說越糊塗。


黑夜裡太陽

如果這房A剛買不久的話,假設80萬買的,現在市價100萬賣的,倒賺了幾萬塊,恭喜題主。大家不要被表面數字迷惑了,不要忘了只是首付30%,那才是真金白銀,其他的事是貸款,直接更名的話,貸款部分是不會變的,所以如果這房子1-5年內更名給公婆的話,這夫妻基本可以說是不會虧欠的,即使算上銀行利息和本金。因為沒寫具體購買價格和時間,就不具體算了。對於題主這麼精打細算的人,就不做評價: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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