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一男子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父親!直到法院封了銀行卡才……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然而,因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清豐縣一位老人將自己的兒子告上法庭,要求給付生活費1200元。

濮陽一男子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父親!直到法院封了銀行卡才……

原告楊老漢與被告系父子關係,楊老漢共生有三個子女,兩男一女,均已成年結婚並獨立生活,被告系楊老漢大兒子。1993年2月,楊老漢與二個兒子分家,各自生活,兩兄弟根據分家協議對楊老漢盡贍養義務。2005年,大兒子因家庭矛盾對楊老漢不管不問,未盡到贍養義務,楊老漢生病嚴重,進了急救室,大兒子從未看望過他,也沒有拿出任何醫療費,楊老漢將大兒子訴至清豐縣人民法院。經清豐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大兒子給付楊老漢贍養財物每年小麥400斤,玉米100斤,零花錢1200元,贍養財物於每年的7月4日前付清下一年費用。

判決生效後,大兒子拒不履行給付義務,楊老漢向清豐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總對總查控,查到楊老漢大兒子銀行卡下有數萬元。但執行法官考慮到雙方系父子關係,不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為妥善處理糾紛化解矛盾,執行法官上門找楊老漢大兒子做工作,但其一直躲著執行法官,不肯露面,執行法官依法將楊老漢大兒子的銀行卡凍結。隨後,楊老漢大兒子主動找到執行法官,道出拒付生活費的原因。

信息來自政法濮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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