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死亡後,公司債務怎麼辦?

凡眼看法

首先通過題目的描述,可以看出出題的人是不太瞭解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之間到底是存在一個什麼樣的法律關係的。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法人並不是人。法人在法律上指的就是公司,公司就是法人,這是兩個不同的稱謂,但是所指向的都是公司主體。

我們平時在日常生活當中所說的法人,其實更多的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由自然人來承擔的,代表公司來做出一些法律行為的一種職務。但是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就是一個公司的出資人,出資人指的是股東,也就是說當初設立公司的時候,誰出資了誰就是股東。股東可以成為法定代表人,但是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就是股東。

而公司對外的債務是由公司的財產來對外進行承擔的,與股東的財產和法定代表人的財產沒有關係。除非股東有一些抽逃出資或者虛假出資的現象,有可能當公司資不抵債的時候,債權人會要求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不存在這種違規的現象,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的資產來承擔債務,而不會追到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頭上。

所以在明確了這幾個概念的基礎之上,我們就可以看出,題目當中所表述的法人死亡其實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死亡,他是不是會對公司的債務產生影響?我們就可以知道法定代表人個人的死亡不影響公司的債務,因為公司的債務只由公司的財產來承擔,與法定代表人個人的財產沒有直接的關聯。


北京任麗麗律師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公司是各個屬於股東的。

比如ABCD組建了一個公司,每人出資100元,一共400元註冊資本,於是ABCD每人就各佔25%的股份,然後由A來做公司法人。

後來公司向銀行借了1000元貸款。

突然有一天A死了,然後由B出來做法人,欠銀行的1000元貸款沒有任何變化,還是要還的。

那A的股份怎麼辦呢?A的股份由A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如果A死後,公司還不了貸款,要倒閉了怎麼辦呢?那就把公司清算,看看公司還有多少資產,拍賣後還銀行的錢,有多少還多少,比如拍賣後得到300元錢,那就還銀行300元。

那銀行會不會讓各個股東來還剩下的700元錢呢?有限責任公司的意思就是,各個股東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來承擔責任,這就是有限的意思。所以銀行沒法要求股東再還剩餘的700元錢,當然銀行貸款的時候很可能讓股東用個人資產擔保,那公司還不上就得用股東個人的錢來還了。

如果各個股東壓根就沒有實繳註冊資金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就要用股東的個人資產來還銀行的錢,但不能超過登記時的註冊資本,也就是銀行最多可以從每個股東那追繳100元錢來還貸款,也就是銀行還是要虧700元。

那如果都沒有實繳註冊資金,而A又死了怎麼辦呢?很簡單,從A的遺產以後扣,但也最多就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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