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市價1元藥30元採購!讓“慣例”慣壞的院長終於栽了

「以案释法」市价1元药30元采购!让“惯例”惯坏的院长终于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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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公司控制著藥源,賣給公家的肯定比賣給私人的要高,這是‘慣例’。”

“通過抽樣比對民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進貨賬目,我們發現,同一個廠商同一個批號的藥品,賣給公家的價格遠遠高於市場價。”澄邁縣委第二巡察組組長林海龍說。

“買了這麼多藥,醫藥公司給我們‘回扣’,讓我們多多少少都能享受一些福利也是理所當然的……”對所謂的“慣例”,澄邁縣美亭衛生院原院長王敏也覺得並無不妥。

這是什麼慣例?哪裡來的慣例?在巡察意見反饋會上,巡察組分別向3家被巡察單位負責人指出了以藥養醫、採購腐敗、開大處方等14個方面的個性問題和11個方面的共性問題。同時,相關問題線索也被依規移交至澄邁縣紀委。

採購藥品按“規矩”給“好處費”

從吳某“吃空餉”問題入手,調查人員發現,雖然吳某名下沒有房產,但其手機號卻出現在海口市某高檔小區房主聯繫方式一欄。這套房子的房主則是羅小敏的朋友梁某。

為什麼梁某的房子,聯繫人是吳某?這個梁某和羅小敏又是什麼關係?順藤摸瓜,紀委工作人員在梁某的銀行流水記錄中發現,其賬戶會不定期地存入大額現金。案件撕開了突破口。通過比對賬目和走訪相關人員,羅小敏收受4家藥品供應公司回扣的真相浮出水面。

“我沒有向羅小敏送過任何財物。”當紀委工作人員找到4家藥品供應公司的業務員時,4個人均矢口否認。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當工作人員出示了賬目資料等證據後,他們不得不承認行賄及與羅小敏訂立攻守同盟的事實。

“人到中年,卻把自己送進了監獄,我悔呀!我不停地問自己,出獄之後還能融得進這個社會嗎?還拿什麼養家餬口?如何面對家鄉父老?”羅小敏悔不當初,涕淚俱下。

舉一反三向“慣例”開刀

在查處醫療領域腐敗案件過程中,澄邁縣紀委工作人員發現,醫藥購銷領域的問題令人觸目驚心。更可怕的是,一些醫務人員將收取“好處費”、收受回扣當成了“慣例”,甚至以此為自己辯駁。

“慣例”豈能成為違紀的藉口?“開大處方、藥價虛高,不但加重了患者的藥費負擔,也讓政府的醫保資金不堪重負。藥的問題,根源卻在醫。”澄邁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王海堅認為,必須針對藥品、醫療器械採購等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關鍵人員,制定切實可行有效的防範制度,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良性工作機制。權力集中、監管不力、打擊力度不夠……

經過深入調研,紀委工作人員找到了問題關鍵。在縣紀委的建議下,澄邁縣衛計委制定和完善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試行)》《衛計系統詢價採購管理辦法(試行)》《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等20項制度,從規範醫療衛生機構採購藥品、醫用設備、行業紀律等方面分別作出規定。對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收受商業賄賂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及其管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

針對醫藥衛生領域的腐敗問題,該縣紀委還注重做好執紀審查後半篇文章,通過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發放腐敗分子懺悔書,向黨內公開有關案件情況、向社會公開整改情況的“三會一書兩公開”制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增強黨員領導幹部和醫務工作者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

“一切工作都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把民生領域作為工作重心,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王海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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