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辦洛陽“12·10”文物大案擱淺15年 有人私藏文物“超過洛陽博物館”

公安部督办洛阳“12·10”文物大案搁浅15年 有人私藏文物“超过洛阳博物馆”

2002年公安部督辦的河南洛陽“12•10”文物大案,至今擱淺已有15年半。

“洛陽盜墓賊,不怕刑警隊,傍上了高官保護我,任憑他再打黑;洛陽盜墓賊,不怕刑警隊,邙山嶺上擺戰場,皇陵也敢毀……”

洛陽盜墓賊之歌下,“12•10”專案組核心成員在調查該案兩年後,被悉數調離。

張太學,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河南警界傳奇人物,“12•10”案還在偵破時,被調至河南省人民防空辦任副主任,現已退休;

李小選,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長,全國優秀警察,“12•10”案還在偵破時,被調至洛陽市政法委,任副縣級巡視員,現已退休;

張建嶽,時任洛陽市刑警支隊黨組成員、政工科長,“12•10”案還在偵破時,被調至監管支隊任副支隊長,現已病故;

……

唯一還留在刑警序列的是一名一等功臣,他時任刑警中隊長,如今已連續14年擔任了警犬隊隊長。

“12•10”專案組核心成員被調離刑警崗位的原因是省紀委查出刑警支隊違規設立“小金庫”。在2004年之前,從罰沒款中返還,彌補辦案經費不足,是公安機關的普遍現象。

公安部督办洛阳“12·10”文物大案搁浅15年 有人私藏文物“超过洛阳博物馆”

地下文物“掌眼人”公開舉報:宋氏兄弟私藏文物超過洛陽博物館

“由省公安廳直接組織專門力量,精心設計指揮、儘快一網打盡。”2002年12月4日,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在一封舉報信上如是批示。

舉報信的署名是“一名愛國的文物愛好者”,該信由海外寄出。

舉報者自稱是一名文物愛好者,經常替人鑑定文物,在文物圈裡有一些名氣。他和廣州的展某是多年的朋友,展某長期從事一種不正當的文物生意。舉報人是展某經手漢、魏、唐等文物的“掌眼人”。

2001年春天,展某從洛陽買回一批文物,請其去鑑定,他看到了兩匹85公分高的五彩加藍釉馬、兩匹90公分高的三彩駱駝、兩頭唐三彩獅子、一個三彩雞頭壺等一批文物。他一眼就認出這些是正宗的唐代文物,價值不菲。他後來聽說展某以1200萬元的價格賣到了澳門。

2002年11月,展某又將其帶到洛陽老城附近的一棟堪稱“精品文物世界”的民宅,內有漢唐文物200多件,一匹1.2米高的三彩馬堪稱是國寶。他研究收藏了一輩子文物也沒親眼見過如此精品,如果賣出去價值至少在5000萬元以上。

展某告訴他,文物是洛陽的宋氏兄弟存放的。此次洛陽之行,他還在金水灣大酒店裡與宋老大和宋老三、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緝私隊隊長曲某,一起吃了飯;他還去參觀了洛陽市文物博物館,但他發現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數量和品位,遠超博物館。

回到家後,他良心不安,如果不徹查此事,國家將蒙受巨大損失。舉報信的末尾,還附上了展某和宋家兄弟的電話。

白景富批示後,時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張新楓、河南省公安廳廳長張程鋒對舉報信相繼進行了批示。

公安部刑偵局召集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負責人召開會議,要求斬斷這條洛陽通廣東的文物盜掘倒賣通道。

該案件由洛陽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偵破,“12•10”專案組隨之成立,專案組高峰時有200多名民警,大部分是從洛陽各縣市區抽調。

公安部督办洛阳“12·10”文物大案搁浅15年 有人私藏文物“超过洛阳博物馆”

犯罪團伙和警方人員,被指關係密切

“生在蘇杭,死葬北邙”,十三朝故都洛陽,城北邙山一脈為歷代帝王顯貴埋骨之地。盜墓案也頻繁發生,以至“十墓九空”。

2002年年底至2004年年初,“12•10”專案組在洛陽掀起了一場打擊盜墓賊的風暴。

1995年,宋氏兄弟的馬仔陳某來到一名20多歲的村民家中收購文物,雙方起了爭執,陳某持獵槍將村民打死;2000年,宋氏兄弟的手下買了一對梅瓶和一個瓷碗,發覺是假文物後,帶人持鐵棍、尖刀將賣主帶到賓館將其腿打斷;2001年,宋氏兄弟的手下發生內訌,有人被搶打死,宋老三趕到現場善後。

正當“12•10”專案組偵破該案時,受到了“內鬼”的干擾。

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隊長李小選介紹,2003年1月13日晚,專案組開始實施大抓捕,調集100多名警力,連夜抓獲該團伙成員20多人,收繳各類文物200多件。

該團伙多名被判刑的罪犯在接受專案組調查時的筆錄顯示,外地來的文物販子必須要在宋家兄弟手裡買文物,否則就會被打擊。一名廣東文物販子稱,他在洛陽買了16件文物帶到廣東販賣,可買家聽到是洛陽來的,沒經過宋氏兄弟不敢買。他只好帶著文物又返回洛陽,通過宋氏兄弟的手下才得以賣出。

“內鬼我們不怕,只是絆腳石,不會影響到最後結果。”時任洛陽市刑警支隊的一名主要負責人介紹,截至2004年初,專案組共抓獲涉案嫌疑人91名,掌握該團伙各類刑事犯罪案件164起,繳獲各類文物565件,14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檢察機關起訴後均獲刑。

專案組民警介紹,蔡某和曲某交往過密,蔡某又與宋氏兄弟交往過密。

“我不認識你,我不會幫你鑑定文物,‘12•10’案後我就沒幹了,但如果你通過熟人介紹,我可以幫你看看。”蔡某說。

洛陽市公安局多位民警介紹,曲某於2006年2月13日被任命為刑警支隊副支隊長,但任命當天並沒到場,日後幾乎沒去過刑警支隊辦公室。他已退休多年,很少有人知道他在哪,“曲某今年67歲了,我認識他家裡人,家裡人都說不知道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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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查“小金庫”,專案組核心成員調離

專案組的調查顯示,蔡某、曲某與時任河南省紀委一名副廳級幹部王某有諸多交集。

2004年3月,呆在看守所一年之久的蔡某告訴看管民警,他有重大事情要舉報,只向局長張太學舉報。

張太學介紹,他帶著另一名民警去見了蔡某,蔡某說要舉報河南省紀委的王某,王某所在部門主管洛陽、三門峽等豫西地區。

與蔡某舉報王某同時進行的是,河南省紀委開始調查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小金庫”。紀委調查顯示,1994年至2004年的10年間,該支隊共存有總額約1600多萬元的賬外資金。

“這是一個體制遺留問題。當時管理不嚴,全國很多公安局都是這樣做的。這些錢經隊裡的會計,都用於辦案了。”李小選介紹,那個年代為彌補辦案經費不足,支隊成立了菸草中隊、電力中隊,配合兩部門打擊相關領域違法行為,兩部門每年給支隊撥50萬元經費,再加上緝私罰沒品的返還等,達到了1600多萬。

小金庫被紀委查實後,張太學被調至河南省防空辦;副局長李小選聽說要被雙規,直接跑到了公安部招待所“求保護”,後被調至洛陽政法委任副縣級巡視員;專案組具體負責人張建嶽被雙規時,趁看管不嚴跑到北京與李小選匯合。

張建嶽在公安部招待所寫的反映材料上說:“紀委的同志不問‘小金庫’的問題,就問文物案件的進展情況,我拒絕回答。”

當年,專案組核心成員有10餘人受“小金庫”影響,均被調離刑警支隊。可隨後,紀委並沒查出專案組成員有任何違紀違法問題,“小金庫”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值得一提的是,省紀委調查洛陽刑警支隊“小金庫”時,王某正坐鎮洛陽調查另一起案件;此時的曲某被借調至王某所分管部門,後得到提拔任該支隊副支隊長;蔡某聽到專案組核心成員都被調離的消息後,矢口否認舉報王某的所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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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督大案擱淺至今,專案組成員持續反映請求重啟調查

專案組核心成員全面瓦解後,這首盜墓賊之歌開始在洛陽流傳開來。時至今日,在網絡上搜索洛陽盜墓賊之歌,仍可以聽到這首歌。

盜墓賊之歌亦是“12•10”案擱淺的真實寫照。

2004年9月,犯倒賣文物罪及非法拘禁罪,宋老三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但只過了2個月,就被保外就醫。宋老大一直外逃至2016年才向警方投案自首,但不久後就出來了,多人在礦場和KTV裡見過宋老大。

當年,專案組收繳的文物也一直保存在刑警支隊的一間舊危房內,2005年,市局刑警支隊搬到新辦公大樓,但這批文物誰都不願過問。

“12•10”案的案卷,洛陽市公安局也無人願意保管,最終,卷宗移交至省廳刑偵總隊。

……

專案組核心成員的遭遇影響到了洛陽市公安局打擊文物盜竊的信心。

多名洛陽市公安局民警介紹,那幾年,他們見到文物案就躲,實在交不了差,就只抓“村民級別”的盜墓賊。

“張太學局長從商丘調到我們洛陽時,商丘的老百姓送了他兩把鍘刀,一把狗頭鍘,一把虎頭鍘,可見他威望有多高,他都被調到防空辦當副主任去了。我再去碰盜墓案,就可能離開警察隊伍,怎麼再與犯罪做鬥爭?”一位民警說。

專案組多名核心成員介紹,截至2004年初,“12·10”專案組共抓獲嫌疑人91名,掌握該團伙各類刑事犯罪案件164起。這一部督大案雖取得了進展,但並沒偵辦完結,還有很多嫌疑人要抓、很多線索要去調查。彼時,隨著“小金庫”事件的爆發,核心成員全部調離,部督大案也就泥牛入海,擱淺至今。

時至今日,“12•10”專案組核心成員仍堅持向中央、公安部、省市等相關部門的領導郵寄實名反映材料,請求重新恢復調查“12•10”部督文物盜竊案,“我們最遺憾的是國家的文物沒有得到有效保護,該追繳的文物沒追回來,該追的贓款沒追回來,犯罪人員沒有得到應有的追究。”

據南方都市報此前報道,河南省公安廳曾試圖將2004年偵辦的結果進行結案,但公安部並不同意。

今年5月31日,《洛陽日報》報道稱,洛陽市公安局成立了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堅決遏制文物犯罪的多發態勢,並將對破獲的和在偵的文物犯罪案件,適度經營、集中收網,追繳被盜、被倒賣的文物,實現全鏈條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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