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心積慮躲執行 納入“黑名單”主動求還款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被執行人劉某神色匆匆地來到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請求還清債務,想立即摘除“老賴”這頂帽子。

申請人陳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蘆溪法院判決:劉某償還陳某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劉某未履行。陳某於2017年10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向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時,劉某立即同意付款。可之後,劉某跟執行法官玩起了“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遠走他鄉。面對這一現狀,執行法官依法將劉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劉某成“老賴”後,因為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經常讓同事笑話,而且在自己親朋好友面前丟進了面子, 6月14日,劉某從千里之外來到蘆溪縣人民法院,跟執行法官傾訴著自己的“苦水”。

劉某全部還清全部借款後,執行法官語重心長的對他說:“誠信乃立身之本,人無信不立,你以後做人一定要誠實守信,不要無視法定義務和法律權威,最終會名譽掃地、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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