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是春節,又到了一年一度搶紅包的高峰期了。
搶紅包儼然成了過年的一種新風尚。但如果你是一名黨員幹部,紅包是能隨便搶的嗎?搶多大的紅包可能會觸犯相關紀律條例?跟小檢一起來看~~
明顯超過禮尚往來標準的不能搶
黨員幹部對於那些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的紅包,堅決不能搶;搶到後發現明顯超標的,務必要退還。
案例:
2018年1月,龍巖市紀委駐公安局紀檢組分別對鍾文添、戴曉輝進行誡勉談話;鍾文添被調整崗位,戴曉輝被免去領導職務;追繳兩人違紀所得。
涉及職務行為的專包一定不能收
過年期間常有人發一對一的專包,這時候千萬要小心了!黨員幹部要看發紅包的人是否與自己存在職務上的關係。如果有,最好避嫌不要點擊搶紅包。
案例:
事情被發現後,楊磊受到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退紅包遭拒必須登記上交
黨員幹部對於那些職務範圍的紅包要警惕,最好是不要點擊“收紅包”。收了紅包再退遭拒的,必須登記上交。
案例:
事情曝光後,張老師
受到誡勉處理,所收受的紅包也交由組織處理,並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批評。閱讀更多 南京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