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旭東:“滿屏是群”,要讓工作群“規範”起來

社交工作群,是互聯網技術高速發展的產物。在絕大多數人看來,社交軟件早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溝通平臺,特別是類似工作群這種即時信息發佈平臺,給不少單位部署工作、協調問題提供了更為高效便捷的環境。但也不可否認,社交工作群的不當使用,確實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洩密風險,甚至誘發一系列違法違紀問題。

時下,工作群的使用確實存在一些亂象:少數單位為了方便工作的推進,不論大事小事,先把工作群建起來,有的基層落實的同志就已加入了多達上百個工作群,即便只有十來個群能夠做到常規性運轉,也需要花上很多的時間去梳理、細化,看似部署環節方便了,卻給落實帶來掣肘。個別工作群的用途略有“變形”,談工作的少、拉家常的多,講成效的少、秀存在的多,甚至極個別工作群承載了逢迎拍馬、紅包往來的功能,滋生“微腐敗”,誘發指尖上的不良風氣。

但若是因為有問題、有弊端、有缺陷就武斷地選擇因噎廢食,表現出“談群就色變”“建群就跳腳”的一面,也確實沒有這個必要。畢竟從整體來看,社交工作群在很大程度上為社會帶來了便利、快捷和效率,無形中也加快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何況就算我們通過發文、監督等手段一而再再而三地限制、約束,只怕也很難控制住工作群的廣泛使用。既然單憑“堵”的方式管束社交新媒體行不通,那我們就不妨從“疏”的方面想辦法,通過疏堵結合的方式,引導社交工作群發揮出更好的輔助作用。

既要“關後門”,也要“開前門”。在推進一項工作時,我們應當事先研究考慮組建工作群的必要性,對那些難度小、溝通需求並不強烈的工作,叫停各種隨意建群行為;對確有必要建群的,由工作推進的牽頭單位負責組建,並負監督管理責任。既要“重功能”,也要“管得嚴”。

工作群要麼不建,要建就要考慮實效性,充分凸顯出工作交流、疑難討論、有效部署等具體功能,同時也要從嚴管理,避免發生藉助工作群過多地交流感情、阿諛奉承、言語賄賂、利益往來等違紀情形。既要“建得好”,也要“停得早”。工作群正是因工作本身而存在,“因事而生”也要能“因事而散”,特別是一些零時性、突擊性的工作,一旦完成就要及時解散工作群,這樣不僅可以緩解“滿屏是群”的尷尬,也能避免產生過多的“無聲群”和“殭屍群”,讓工作群更具針對性、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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