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前提下,被120救護車撞到了,怎麼辦?

俗了雨

120救護車在正常行駛時也需要遵守交通規則!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時候,可以使用報警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它車輛和行人應及時讓行”


也就是說,120救護車在執行救護任務時是允許闖紅燈、超速、佔道行駛的確切的說是允許其任務結束以後去進行銷分處理,但是,這種駕駛是要在執行救護任務的情況下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而且即使在執行緊急救護任務,120救護車在“違章”狀態行駛出現事故,120救護車也要承擔責任的。

那麼,作為家用車來說,如果你已經盡到了避讓義務,正常在車道行駛,如果與救護車相撞,那麼還是需要在交通安全法框架內來處理!

只要你在交通事故過程中不違章即可!


眾口說車

這個問題不是說你正常行駛就沒有責任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時候,可以使用報警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它車輛和行人應及時讓行”

由於沒有你的具體事故描述,如果你確實操作得當,沒有操作失誤,由於救護車速度太快,自己已經緊急避讓無法避免事故的,你也要承擔事故的部分責任,因為正常行駛的車子也要做到避讓救護車的,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如果你在事故發生的過程中,存在判斷失誤,操作不當,沒有提前採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那估計交警會判你全責的,畢竟救護車是特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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