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哪些針對宮女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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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個王朝對宮女都有一套懲罰規定,偌大的皇宮,三宮六院,三千佳麗,嬪妃宮女,數千人相處的一個大院子裡沒有一個嚴厲的規矩是不行的。



但是皇宮裡的太后,皇后,貴妃記一些要封號的嬪妃們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提高自己的身份,或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會對宮女們實行一定的懲罰,或實行過於嚴厲的刑罰。

尤其是滿清,他們住進了皇宮後,裡面有許多明朝遺留下來的一些漢人宮女。為了是她們臣服,就常常對這些宮女進行一些過於嚴厲的刑罰,比如:罰跪、杖刑、笞刑、拶刑、打入辛者庫為奴、驅逐出宮、死刑等等有十多種殘酷的刑罰。


其中,以“提鈴”、“板著”、“墩鎖”三大刑罰最為嚴酷,受刑者往往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比如:

 一,“提鈴”

這種刑罰,就是讓宮女整夜在宮裡四處轉悠,高唱天下太平等語言,而且行動不能停,就像打更一樣,到點就唱,不許睡覺,直到活活把人累死為止。

二,“板著”

這種刑罰,就是民間常說的“蹶著”,這個姿式非常難受,消耗體力,還要保持兩個時辰,讓人直接暈倒吐血而死。

三,“墩鎖”

這種刑罰,是宮女最害怕的。因為這種刑罰是將宮女鎖在一個箱子裡面,但只將頭露出來,手腳身體都縮在裡面,整個身體像個球一樣,就像傳說中的人彘一樣,只是不需要挖眼、割耳朵等。但這樣的情況誰的身體受得了?之後在將其活活折磨死。


除了這幾條著名的刑罰之外,清宮裡還有一條規矩:“打人不打臉”!皇后太后貴妃們,在處罰一些嬪妃、宮女的時候,可以把她們打死,但絕對不可以打她們的臉。

因為“打人不打臉”這個規定,這是老祖宗傳下的。其中的原因是:宮裡女人的臉是給皇上看的---宮女在皇上面前都是打扮的漂漂亮亮,面若桃花一般的。這樣皇上看了才會爽心悅目。


你若將她的臉打壞了,皇上看了就叫“驚駕”,嚇到皇上,或做皇上心裡不高興,那罪過可是非同小可的---誰打的誰就得倒黴。並且,打臉,也被認為是對人格的汙辱,所以宮女雖有錯,但絕不可以打臉。

 或許正因為清宮裡有“打人不打臉”的規矩,後來,民間也有了這一種民俗---“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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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入關之後,將明王朝推翻,自己做了皇帝,明朝遺留的那些宮女、太監一部分被遣散,一部分被留在宮中,或派往王爺府當差。

多爾袞任攝政王之時,深知明朝太監、宮女曾經做過的那些禍端,因此對這些人毫不憐憫,除了設立嚴苛的宮規,還設有慎刑司,專門懲處宮女和太監。那些出身後金貴族家庭的後宮妃嬪們對待這些宮女和太監,猶如奴隸一般,輕則打罵,重則一通笞杖活活打死,毫不憐憫一條性命。死了拖到宮外,丟入野坑之中,連個墳頭都沒有。

話說這專門用以懲處太監和宮女的慎刑司,除了最常見的打板子、抽鞭子、壓槓子之外,還保留了前明幾種大刑,藉此來威懾眾人,以儆效尤。這些酷刑,雖然不用刀,也不用見血,但是卻悽慘無比,受刑之人痛苦萬狀,生不如死。

1、站籠

站籠之刑,連晚清時期的外國人看了都怕。這站籠又稱立枷。不過數根木頭製作而成,但確實受刑者最怕的刑具。相傳站籠為明代東廠所造,專門用於對付東林黨人士。此籠上面有口正好可以卡住犯人頸部,令頭在籠外,身在籠中。不分晝夜站立其中直至死去。起初先在腳下墊上磚頭,然後慢慢撤出磚頭,直到犯人用腳尖支撐為止。而後將站籠立於烈日下,令過往太監、宮女等人觀看。快則一二日,慢則三四人,犯人便在烈日飢渴下懸空窒息而死。站籠分高矮兩種,若是矮籠,犯人需屈膝站立,坐也不坐下,身子想直又直不起來,在裡面遭盡了罪。

2、大枷

大枷也叫枷號,看上去不過一塊厚木頭板子而已,但實質帶在人身上後,讓人生不如死。大枷在明朝時是個慣用刑具,據說大太監劉瑾特別喜歡用這種大枷來折磨人,最重的枷達到120斤。清代一直沿用大枷到明末,凡是犯罪宮女太監,有罪責嚴重者,可用大枷伺候。帶上枷後,雙肩吃力難忍。有時候,還要在地上鋪上碎瓦片或者鐵鏈讓人帶著枷跪在上面。那種感覺,自己想吧。

3、桶刑

此桶也是特製,類似於站籠,只不過體積要小很多。只需將犯錯宮女剝了衣衫,往裡一丟即可。這些桶從來不刷洗,裡面臭氣熏天,雖然頭部在外,但身子卻只能蹲坐裡面,不能伸展四肢,更不能直立身子。吃喝拉撒全部在這個桶內,時間一長,這個桶就成了馬桶。若是夏季,很快就會滋生出的蛆蟲,那種人蛆共處一室的情景,你可以在腦海中勾畫一下。

4、墩鎖

墩鎖無疑是令清代宮女太監們最忌憚的刑罰。相傳這種刑具起源於元朝,這是一個高約20公分,約有一尺見方的箱子。箱上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令人在箱中無法站立。手腳不能動,很快就會導致四肢淤血,大小便也無法自理,痛苦之情難以描述。不出二三天,隨便讓你認什麼罪,你都認,比老虎凳辣椒水還管用。

大清一朝,針對宮女太監的刑罰遠不止於此,只說以上四樣,便足見其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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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滿清十大酷刑,是對人的一種摧殘,被用刑的人最後的結果往往都是慘不忍睹。

1、騎木驢

是一種對女性的酷刑,所謂的木驢,就是一隻用木頭做成的可以活動的驢,上面豎著一根尖的木樁,被處罰的女性強按下去,木樁就深深的刺入其身體,再讓木驢走動,木樁就在人身體了來回擺動,最終受刑之人會慘死在木驢之上。

2、幽閉

一種針對女犯的宮刑。目前有兩種解釋,一個是解釋是將其打入冷宮,終生監禁,無法外出,另一種是用鈍器錘擊其腹部,使其子宮脫落終生不得生育和結婚,往往將內臟也破壞,受此刑罰的人,將在痛苦中慘死。

3、墩鎖。

聽這名字大家應該都會猜到,大概也能想到具體樣子,人裝入特質的木箱子,只露出頭部和手,半蹲在木箱子裡面,每天有人送吃的,但是身體無法動彈,排洩也在木箱子裡,久而久之,整個人的身體就會麻木,慢慢在折磨中死去。

4、提鈴。

顧名思義就是提著鈴鐺唄,這樣的刑罰,就是讓宮女雙手舉著鈴鐺來回走路,每個鈴鐺重量接近20斤,嘴裡唱著歌,要不停地走動,不許鈴鐺出生,和掉落,就這樣宮女會在這樣一個動作中慢慢折磨致死。

5、站籠,又稱立枷。

這是自清朝開始使用的酷刑,被用刑用人,裝進特製的木籠,上面窄,下面寬,卡主犯人的頸部,使犯人日夜站立。直至死亡,也有的先在腳下墊木,之後再撤出墊木致犯人懸空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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