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的相關處罰規定
酒後駕駛:暫扣駕駛證6個月,扣12分、並處1000--2000元罰款。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次酒駕:因酒後駕駛被處罰,再次酒駕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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