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阿合馬是怎樣一個人,忽必烈為什麼會把他挫骨揚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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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是怎樣一個人?阿合馬是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時的一個權臣,後來因為民憤太大而被刺殺。但一個有意思的情況是,阿合馬被刺殺之後,元廷先是把刺殺他的兩個主謀剁成了肉醬,但很快劇情又反轉,忽必烈又沒收其家產,剖裂其屍並將其子侄全部誅殺,這是怎麼回事呢?

阿合馬其人

阿合馬是一個出身於西遼費納喀忒城的色目人,過去漢文史籍對他的早年生平幾乎沒有記載。不過近代史學家通過對比中亞和西亞的史料,發現了他早年更多的生活經歷。阿合馬是忽必烈皇后察必家族的奴隸,以察必陪嫁奴隸的身份進入元廷。

老版《馬可·波羅》中由曾在《星際迷航》中扮演斯波克的萊昂納多·尼莫伊扮演的阿合馬

因為出身是察必皇后的家奴,所以阿合馬很早就得到了察必和忽必烈的信任,在公元1264年(至元元年)被委任為中書平章政事,掌管當時整個帝國的財政大權。而到公元1270年,忽必烈設立尚書省,又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使他擁有了總理全國政治經濟事宜的權力,也就是成為了元朝的宰相。

阿合馬在總理政經大權期間,通過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為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爭奪汗位以及滅宋的軍事行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支持,因此使忽必烈非常滿意。而在元朝滅亡宋朝之後,阿合馬開始掌管元朝全國的經濟事務。他在江南地區發行鈔票,並推行食鹽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元朝初期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

專權犯眾怒

但阿合馬在主政期間卻任人唯親,大量任用自己的子侄和其它中亞色目人,很快使元廷中形成了一個色目利益集團。同時,他推行的各種經濟政策與中原傳統政策差別極大,而且實施方式生硬粗暴。

新版美劇《馬可·波羅》中的阿合馬及其色目人利益集團

再加上元朝滅亡宋朝之後,本身就引發了相當程度的民族矛盾,因此阿合馬不得人心的經濟政策也迅速使他本人和他周邊的色目人利益集團成為了矛盾的焦點。同時阿合馬藉手中的大權為自己和家庭大量斂財也使他更加受到朝中漢臣和蒙古臣子的憤恨。

公元1281年,阿合馬在朝中最大的靠山察必皇后去世,阿合馬的權力基礎開始動搖。第二年,在位於今天山東的益都有個在元軍中擔任千戶的漢族軍人王著和一個僧人高和尚一同密謀,通過假傳聖旨和假扮太子真金的方式將阿合馬騙到京城東門,用銅錘將其腦袋砸碎,阿合馬當場斃命。

美劇《馬可·波羅》中的高和尚

事後元廷迅速抓獲了王著和高和尚兩人,並在忽必烈同意後將其當眾誅殺,還將其屍首剁成肉醬。但阿合馬一死,朝中本身就對其專權斂財極度不滿的大量蒙漢大臣立即開始大量揭發其各種“罪行”,忽必烈似乎是突然醒悟似的表示王著殺阿合馬是對的,隨即命令將阿合馬抄家,並掘墓開棺,用馬車分屍,並讓野狗吃他的屍首。之後還將其子侄盡數誅殺。

美劇《馬可·波羅》中的阿合馬

但如此之快的反轉,而且一個低級軍官和一個野和尚通過假傳聖旨就能把當朝宰相殺死,石頭君還是覺得這裡面實在的疑團重重。在石頭君看來,阿合馬之死其實根源還是因為元朝統一中國之後民族矛盾激化的產物。忽必烈重用色目集團導致蒙古和漢族臣子都對其極度不滿,同時民間也因為改朝換代的轉換不順暢而怨聲載道,所以忽必烈決定棄卒保車,通過除掉阿合馬,把大家矛盾的焦點轉移到死人身上,從而保全自己和元廷的統治。而家奴出身的阿合馬,在被主子拋棄之後,也就只能承擔身死族滅和後世的罵名的結果了。


桃花石雜談

中統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阿合馬為領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專負財政賦稅之責。阿合馬是中亞費爾干納一帶的突厥人,幼時為蒙古軍掠至蒙古,在弘吉剌部按陳(阿勒赤)那顏家為牧奴。中統初,按陣那顏之女察必被立為忽必烈的皇后,阿合馬入後宮為察必之侍臣,因其作事勤謹,善解人意,狡黠多謀,被忽必烈看中,並被委以重任,讓他想辦法開避增加國庫收入的門路。

阿合馬上任後,想出的第一個生財門路就是在鈞(今河南開封)、徐(今江蘇徐州)等州,開發鐵礦,興辦冶鐵業,將當時新括戶3000戶撥去專門從事該項事業。中統四年開始,一年之內竟得鐵1037000斤,鑄農具20萬件,為國庫換得糧食4萬石。又在東平(治所在須城縣,即今山東東平縣)等地組建巡禁私鹽軍,巡查私販食鹽的活動。由於食鹽是每一個人都要消費的物品,所以利潤十分豐厚,且中國許

多地區,食鹽產量並不豐富,所以它也是涉及國泰民安的大事,因此對食鹽的生產和銷售,從漢代起,就曾多次實行官營,禁止私販。自耶律楚材建立稅法,從窩闊臺時開始,蒙古在中原地區加強了對食鹽生產的控制和稅收。

窩闊臺二年由河間(治所在今河北河間縣)稅課所置辦鹽場,撥灶戶2376戶生產食鹽,所產食鹽由政府賣與鹽商,每袋為一引,每引四百斤,賣銀十兩,年產約34700引。此後官辦鹽場日益擴大,又設有山東鹽場、大都鹽場、遼陽鹽場、四川鹽場等,所產食鹽數量也有很大增長。管理鹽政的機構也屢有變更,蒙哥二年(1252年)改河間課程所為提舉滄清深鹽使所,專管鹽政。至中統元年又以宣撫司提領滄

清深鹽使所。這時,政府雖有專管鹽政的機構,食鹽不得私販,但由於鹽利甚豐,所以食鹽私販的活動十分嚴重,國家收入因而減少很多。到中統初年,就以河間鹽場來說,“太原民煮小鹽,越境私販,民貪其價廉,競相買食,解鹽以故不售”,滄清深鹽使所鹽課減至7500兩。為了增加中央政府財政收入,阿合馬的第二項措施就是在主要產鹽區的東平等地,建立巡查私鹽的專門軍隊。同時還規定,在鹽場區不問僧道軍匠,按戶徵收鹽稅。

阿合馬理財僅兩年時間,竟為中央政府增加多項收入,深得忽必烈的歡心。至元元年八月,又加阿合馬以中書平章政事之職,給以榮祿大夫之銜,專管財賦。至元三年專門設立制國用使司,管理財賦,並由阿合馬兼任。從設立此部門最初的活動看,對增加當時中央財政收入,還是起了良好的作用。如開採別怯赤山的石棉,紡織防火布,這在世界歷史上也是很先進的技術。至元七年,罷制國用使司,改立

尚書省,以阿合馬為平章正事,與中書省並立。

尚書省職權較之制國用使司,擴大了許多,“凡銓選各官,吏部擬定資品,呈尚書省,由尚書省諮中書聞奏。”阿合馬也隨之逐漸掌握了用人大權。但尚書省只維持了兩年,至元九年並於中書省,竟以阿合馬為中書省平章政事。阿合馬實際上不僅擔負理財重任,而且掌握了很大一部分中央行政權力。

至元十二年忽必烈正式大規模伐宋,軍費浩繁,理財一事更為重要,也更加依重於阿合馬。隨著伐宋戰事的順利進展,江南大片領土歸於元朝,阿合馬建議在江南各地統一貨幣和實行鹽法。宋代所用交鈔,分大鈔、小鈔兩種,大鈔以貫為單位,分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小鈔以百文為單位,分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等五種,均與銅錢一併使用。南宋末年,鈔法敗壞,不能繼續使用。元統一江南後也不擬再使用交鈔,用元鈔代替宋代交鈔,勢在必行。雖然有一部分朝臣反對,忽必烈還是支持了阿合馬的建議。在換鈔的過程中,江南老百姓當然也受到了一定的損害。在江南推行鹽法,最主要的仍是禁止食鹽私賣,這對江南老百姓,特別是一般鹽戶的損害是十分大的。此外,對江南的藥材買賣也加以限制,百姓不得私相貿易。

至元十二年以前,由於徵收稅賦項目和數量日增,曾將專管稅賦的轉運司撤消,地方稅賦鹽鐵諸事交由各地總管負責。到至元十二年,阿合馬又以“國用不足”為由,建議恢復轉運司,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員為轉運使,負責稅賦及鹽鐵諸事,並直接向中央負責。忽必烈允准了這個建議,並由阿合馬委任自己的親信為各路轉運使,實際上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財政。

至元十五年,忽必烈又命阿合馬通過轉運司廣貯糧秣,管理國家在各地所設糧食倉庫。財糧大權,完全落入阿合馬之手。從中統三年(1262年)命阿合馬領中收省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到至元十九年(1282年)阿合馬被殺,他執掌財糧大權達20年之久。期間正是平定阿里不哥、李之亂以後,忽必烈完全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和政權,急於整頓內政,恢復和發展經濟,保持社會隱定,並在此基礎上,實現了消滅南宋,統一中國的一個歷史時期。忽必烈清楚的認識到,這時期的關鍵問題,是要保證中央政府手中握有大量的錢財和糧秣,財政和生產問題,是當時最大而且至關重要的問題。而阿合馬的才能適應了這時期的要求,也為忽必烈所發現和賞識。忽必烈明確表示:“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盡人

事,兼此三者,乃為稱職。… …回回人中,阿合馬才任宰相”。忽必烈正是有感於他當時所面臨的形勢,才說出這番話的。

應該說,阿合馬的一系列理財措施,在當時情況下,是收到了可觀的效果,對保證元朝社會的穩定和政權的鞏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對伐滅南宋政權,在財政上提供了必要的條件。阿合馬為了能順利解決財政問題,需要有一定的人事和其它權力,忽必烈為了能使之為他聚斂到更多的經費,實際上也滿足了他的各種權力需要和慾望,對此,不應被看做是什麼過分的事。

但是,阿合馬從小為奴,沒有受到高深的教育,完全憑藉他的聰明機靈,善於窺側主人的心理,滿足主人的需要,而爬上了高層,此等人,毫無人品可言,一旦權力在手,當然也就成為其滿足私的工具。正因為如此,他利用忽必烈對他的信任,任人唯親,不擇手段排除異已,強奪民女,霸佔田產,貪贓枉法,一些罪惡雖不是他親自所為,但其子侄輩的惡行,與其也有密切關係。

對阿合馬的任用,反映出忽必烈在用人方面的實用主義用人思想,同時也反映了他做為蒙古貴族,僅把百姓看作聚斂對象的本性。但是,對阿合馬在忽必烈時期財政經濟建設和恢復中的作用,完全一筆抹殺,似乎也是不妥的。

阿合馬被益都千戶王著等設計殺害,其深層次的背景,元代史料中涉及甚少。《馬可波羅行紀》認為這是一次民族反抗鬥爭,即漢人反對蒙古人和色目人盤剝的一次鬥爭。這也是有可能的,因為未見蒙古人和其他人參予此事。阿合馬被殺後,忽必烈“猶不深知其奸,… …及詢孛羅,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乃命發墓剖棺,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 其肉。”忽必烈此一作法,當然有懲罰阿合馬貪殘的因素,但其主要用心很可能還是為了緩和漢人的反抗情緒。


清風明月逍遙客

元世祖忽必烈奪取政權後,滅亡南宋,鎮壓叛亂,還好大喜功,發動對周邊各國的戰爭。由於長期戰爭消耗著鉅額的軍費開支,加上每年需對蒙古王公貴族勳戚們進行賞賜,造成財政的巨大負擔。為迎合忽必烈的斂財需要,而採用各種搜刮手段進行“理財”的奸臣阿合馬登上政治舞臺。

阿合馬是西域回人,早先投靠忽必烈皇后察必的父親,而得以出入帝后的宮帳。他為人處世圓滑,善於見風使舵,逐漸博得忽必烈的寵信。

中統三年( 1262),阿合馬領中書左右部,並諸路都轉運使,開始掌統財賦之任。至元元年(1264),忽必烈拜他為中書平章政事,屬宰執大員之列。

阿合馬興鐵冶、鑄農器,以易粟輸官;又增鹽課、榷茶運,理算錢穀,濫發紙鈔等手段,大肆搜刮,彌補了財政虧空,充實了空虛的國庫。忽必烈日益賞識,稱阿合馬是“才任宰相”,幾乎言聽計從,信任有加。

阿合馬在朝中開始獨斷專行,飛揚跋扈,首先任人唯親,其家族成員充斥朝廷,佔據要職,子侄們都成為顯宦達貴,同時廣收黨羽,培植爪牙,益肆貪橫。不少商賈都向他行賄而謀一官半職。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在朝政上“屢變漢法”,許多漢化派重臣被他逐出朝廷,甚至誣殺異己,手段殘酷。

《元史》中稱他“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阿合馬植黨專權,把持朝政,達二十餘年。

阿合馬在斂財的同時,生活荒淫至極,酷愛女色。在後來清算其罪孽時,妻妾數竟達四百餘人,其中大多是用權勢搶來的良家婦女,或花錢買來的窮苦人家的女兒,還有的是一些無恥男人為了官位獻上的妻妾。那麼其中所包含的強佔民女、奪人妻妾之冤案,也定不在少數。

阿合馬能夠如此肆無忌憚地作惡、殺人,如果沒有忽必烈的寵信,斷難成就,有時還是取旨殺人,所以奸臣罪惡之得逞,往往是皇帝包庇縱容所致。

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益都千戶王著與僧人高和尚密謀,用計錘殺了這個惡貫滿盈的奸臣。忽必烈依然沒有覺悟,將王著等人處以極刑。王著臨死,毫無懼色,大呼:“我是為天下除害,死而無憾!”從容就刑,才二十九歲。

在全國臣民對阿合馬被殺稱快不已,官員們也紛紛揭露其罪行劣跡之後,忽必烈這才轉而肯定了王著的俠義行為,同時下令清算阿合馬的罪惡。最後開棺戮屍,家財充公,斬除黨羽。


鄧海春

阿合馬早期非常得忽必烈信任,大事小事都委託於他。後來他被朝中另一個大臣王著等人設計刺死後,忽必烈非常生氣,把王著處死。但是,這件事並沒有平復,朝中大臣紛紛指責阿合馬獨斷專行、貪贓枉法。於是忽必烈又把已經埋葬的阿合馬從棺材中拖出來,五馬分屍。還把他的殘屍扔給狗吃。後來,忽必烈還嚴厲處置阿合馬的一眾黨羽,把其中四個人剝皮。

(阿合馬)

問題來了,忽必烈號稱雄才大略的君王,明察秋毫,難道在阿合馬生前的時候,他一點兒也沒有察覺到阿合馬的問題嗎?為什麼當阿合馬遇刺後,先不讓人調查,後來又對他做出那樣嚴厲的處罰呢?我們來一一分解。

忽必烈為什麼那麼倚重阿合馬?因為阿合馬幫助忽必烈解決了當時擺在忽必烈面前的最嚴峻的問題,就是財政收入問題。當時,在南宋的時候,財政就出現了巨大危機。賈似道進行了一場失敗的“公田改革”,沒能挽救財政危機的問題。忽必烈平定南方以後,他同樣遇到這樣的問題。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重用了頭腦靈活很有辦法的阿合馬當宰相,阿合馬得到忽必烈的信任後,大刀闊斧地改革。他主要做了幾點。

一是嚴格清理戶口。這是忽必烈在經略漠南的時候,就已經多次做的一件事。因為當時貴族豪強隱瞞人數,尤其是家奴的人數,造成按照人口來進行納稅的稅收制度出現嚴重問題。忽必烈在當王的時候,派人清查過。但由於為了籠絡人心,因此經常不徹底。阿合馬做得非常徹底,因此得罪了不少貴族豪強,尤其是蒙古貴族豪強,他們對作為色目人的阿合馬非常憤怒。

(忽必烈)

二是推行鹽鐵專賣。就是禁止民間私家販賣鹽鐵,把鹽鐵的專賣權,收歸國家所有。雖說是民間經營,還實際上這些鹽鐵販子並不是普通老百姓,還是那些豪強貴族。阿合馬這樣做,其實就從豪強貴族的口中奪食,他們如何心甘。

三是強行發行交鈔。發行鈔票的目的,也是為了努力聚集民間的財富,收歸中央所有,當然也對豪強貴族造成巨大的傷害。

可以說,這三件事,阿合馬為忽必烈改善財政收入立下汗馬功勞。當然代價是慘重的,就是得罪了朝堂上下不少人。

那麼忽必烈為什麼最後又把阿合馬處以極刑呢?他的罪過概括起來就是兩點:一點是獨斷專行,一點是貪贓枉法。

獨斷專行,這其實是忽必烈給他的。忽必烈讓阿合馬當了十多年宰相,還把尚書省合併到中書省,讓阿合馬的權力更集中。忽必烈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因為阿合馬要進行的財政改革困難重重,不增加他的權力,不行。

(忽必烈與大臣)

貪贓枉法。我們看史書,《元史》中有個總括性的文字:“時阿合馬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奸黨郝禎、耿仁,驟升同列,陰謀交通,專事矇蔽,逋賦不蠲,眾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有宿衛士秦長卿者,慨然上書發其奸,竟為阿合馬所害,斃於獄。”

這段文字,只是一些描述性的話,並沒有具體的數字。嘉慶說和珅貪贓枉法,有具體的數字做支撐,但是處理阿合馬,卻並沒有數字。查抄阿合馬的家,也沒查到多少財物,只是說查到兩張人皮。但這人皮是誰的,又說不清楚。

既然證據並不確切,為什麼忽必烈還要處置阿合馬呢?因為阿合馬已經死了,忽必烈要搞的財政改革已經成功了。這時候,把阿合馬拿出來處置,老百姓拍手稱快,朝廷因此得到人心。同時還清理了阿合馬的黨羽,解決了權臣專政的問題。忽必烈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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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是怎樣一個人,大部分答案都說的很清楚了。但是忽必烈為什麼忽然要把阿合馬開棺戮屍(並不是挫骨揚灰),似乎不少人都覺得有點疑惑。



根據《元史》的記載,至元十九年三月,世祖和太子在上都,嫉惡如仇的益都千戶王著決心要殺死阿合馬,為民除害,於是假稱皇太子回大都,殺死了阿合馬。但阿合馬死後,世祖並不認為他有罪,而是處死了參與謀殺阿合馬的一干人等。後來因為

詢問了孛羅,才“盡得其罪惡”,認為王著殺阿合馬殺得對,殺得好。並且開棺始戮屍,讓惡犬吃他屍體上的肉。

至於有人提到抄阿合馬家時發現了詛咒用的人皮等物,這已經是開棺戮屍之後的事了。

因此忽必烈為什麼要把阿合馬開棺戮屍,關鍵在於孛羅對忽必烈說了什麼

幸運的是,孛羅正好在至元二十年四月出使伊利汗國的使團中,而且之後就留在了伊利汗國,被稱為“孛羅丞相”。他是伊利汗國的拉施德丁編撰《史集》時最重要的諮詢對象之一,蒙古史和元朝史的很多細節都是由孛羅給拉施德丁講述的。


拉施德丁

因此《史集》裡記載的忽必烈處死阿合馬的原因,很可能是真實的。

《史集》中是怎麼記載的呢。阿合馬死後四十天,忽必烈想要一個大鑽石鑲嵌在他的皇冠上,但沒有找到。有兩個商人說:“我們已經有一次給合罕送來一顆大鑽石,並且交給了異密阿合馬。”於是忽必烈派人去阿合馬家搜查,在阿合馬的小妾那裡找到了那顆鑽石。因此忽必烈大為惱怒,他問商人:“幹出這種事的奴才,應該怎麼處罰他呢?”商人們回答:“如果他活著,那就應當殺死他。如果他死了,就應該從墳墓裡把他的屍體挖出來,使他受辱,給其他人一個有益的榜樣。”



簡單來說,阿合馬被開棺戮屍,並不是由於他貪汙受賄,結黨弄權之類的公罪,而是因為他對忽必烈不忠的私罪。這在元朝是非常常見的。由於元朝皇帝把國家看作家族財產,大臣看作私人奴僕,因此對皇帝本人不忠的罪過要比治理國家不法的罪過大得多。這一點在張帆老師的論文《論蒙元王朝的“家天下”政治特徵》一文中,論述地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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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回回人(元代至民國時期對回族的泛稱),是元世祖忽必烈時期的近臣之一,出生於今天的烏茲別克斯坦境內,最後官至宰相。

關於其早年生平,史書上沒有詳細的記載,只知道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公元1261年,被任命為上都的同知(知府的副職),一年後忽必烈又任命其兼管中書左右部,兼任諸路都轉運使,專門負責處理財政賦稅方面的事。

在這方面,阿合馬簡直就是天賦異稟,是個一等一的理財高手,在上任之後的短短几年時間內,就通過振興冶煉、增繳鹽稅、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時稱交鈔)等方式,為朝廷聚斂了大量的財富。

在征服了南宋之後,他又在江南實行發鈔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得元初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

公元1264年,他因為政績突出被越級任命為了中書平章政事,隨後主政十多年。

但是他的這些種種財政方面的措施,逐漸引起了其他大臣的不滿,後來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著忽必烈前往上都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回了留守在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其刺殺。

事後,二人被捕殺,但之後大臣們紛紛上書,說阿合馬所做所為多為不法,這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忽必烈經過調查後發現,大臣們所言極是。

當時阿合馬在位時間很久,肆意貪婪驕橫,拉扯提拔奸黨郝禎、耿仁,一下子遷升到和自己同在中書省任職,陰謀勾結,專門矇蔽皇帝,積欠的賦稅不加免除,百姓們逃亡遷移,京兆等路每年收入賦稅達到五萬四千錠,可他還認為這不是實際情況。

百姓有近郊的良田,就搶奪據為己有。暗地裡接受賄賂,表面上做得執法嚴明,朝中百官互相用眼神表示不滿,但沒有人敢於明白議論。有一個值宿禁衛的秦長卿,激昂慷慨地上書揭發他的種種罪惡,竟然被阿合馬所謀害,在監獄裡把他害死。

忽必烈查明事情真相後,怒火中燒,不但沒收了其家產,殺其黨羽,還剖開了他的棺槨,將其屍體進行車裂,挫骨揚灰。

真相就是這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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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飛揚跋扈,權勢熏天的阿合馬也許永遠不會想到自己死就死了,死之後還被自己的主子從墳墓裡面掘出來,在通玄門外車裂戮屍,然後還不解恨。還讓皇家獵狗群撲而上,把其屍體吃了個一乾二淨。近幾年我聽說的那麼慘無人道的事情,也就朝鮮的金三胖幹過。而那麼慘的結局,令人掩面和心顫。歷史的記載卻是“百官士庶,俱觀稱快。”


而這個元朝皇帝忽必烈的寵臣究竟幹了什麼天怒人怨的惡事,竟讓官方和民間都對其死拍手稱快,而引得如此悽慘的結局呢?




下面先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阿合馬其人。阿合馬雖然是元朝的高官,其本人卻是一個回回,在春風得意的時候,蒙古人南征北戰打來的天下的財政大權一手在握,憑藉自己的斂財能力,再加上錢能通天,受到了忽必烈極大的信賴和稱讚,當上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可謂風光一時無二。但毀滅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瘋狂。由於大權在握,他貪汙腐化,生活淫亂不堪,據說光家長的妻妾美女就高達五百多人,整天酒池肉林,白日宣淫。而且在朝中大肆培植黨羽,把一些重要官職不經過吏部和皇帝任命私相授受,甚至一度傳言有了不臣之心。這一系列的所作所為,都加速了這個權臣奸相的毀滅。




民間的怨聲載道也許對他來講是不痛不癢,可他的一系列的財政措施擋了朝中一大批人的發財之路。引起了上層人士的不滿,匹夫之怒也許不足道哉,可他得罪的那群人可不是好惹的,而且他們手下從來不缺專諸、荊軻之類的刺客。



大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富有正義感的武官王著受到一些和阿合馬不和的高官的蠱惑,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用大錘殺死。

阿合馬剛死的時候,對其一度信任有加的忽必烈還勃然大怒,還命人把殺害阿合馬的兇手高和尚和王著誅殺,剁成了肉泥。給自己的寵臣報仇。這時的忽必烈還不知道或者假裝不知道阿合馬乾的一系列天怒人怨的邪惡。可一個百官之首的刺殺案肯定不能就這樣簡單結案。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阿合馬一系列罪狀讓這個把其視若肱股的皇帝震怒,其中最讓忽必烈這個信仰薩滿教的人感到心驚膽戰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查抄阿合馬的家的時候,在他的家裡發現兩張製作精美的人皮,據其小妾招供那是用來行“詛咒”之事的法器,而被“扎小人”的自然就是忽必烈這個皇帝主子,因而有了文章開頭所述之事。



這個元朝的“大老虎”阿合馬,在任職期間打著為國為民的“國家旗號”,為自己賺了和盆滿缽滿。貪婪的本性和行為也許忽必烈是心知肚明,也不太放心上,畢竟其的理財能力也是亙古未見。可如果他只是“和珅”也許可以在皇帝的有心放任下風光無限,可貪念一旦得到滋生就是無休止的放大和膨脹,最終其一系列的所作所為超越了一個皇帝容忍的底線,踩了“不臣”和“欺主”的紅線,自古以來敢於踩這兩個紅線的人,要麼“捨得一身剮”,把皇帝拉下馬自己翻身做主人,而更多的是身首異處。


好史不死

阿合馬(阿拉伯語:أحمد فناكتي‎、Ahmad Fanākatī),是元朝色目人,出生於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境內),曾出任元朝丞相。

阿合馬是忽必烈的原配察必皇后的陪嫁奴隸。1261年阿合馬出任上都同知,1264年即官升中書平章政事,即丞相,主政十幾年。

在主政時期,阿合馬是一個非常出色的財政改革家。阿合馬的主要政策有:

1、清理戶口,即戶籍登記,把那些逃匿不登記戶口以逃避交稅的人口明確其稅收義務,實質就是讓別人不能再逃稅,因為元朝並不像宋朝一樣有大量和嚴格的官吏來徵稅,大部分都是按戶人口,讓戶主每年自動來交稅。

2、推行專賣制度。一般專賣的東西,都是鹽、鐵、茶等物資。我們看看的菸草專賣局、或者移動等壟斷公司就可以看出專賣制度的好處了。

3、發現紙幣(當時稱呼為交鈔),一來增加商品交易的效率,降低貿易的成本,二是能夠更好的收取商業稅,不擔心商人不交稅。

4、在元朝滅南宋後,阿合馬在江南實行發行鈔票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

1282年,益都千戶王著、高和尚、張易等人趁忽必烈離開大都去上都只有阿合馬的機會,假傳皇太子命令騙阿合馬迎接而刺殺阿合馬。王著等人被忽必烈處死。王著等人被處死後,元朝大臣紛紛彈劾阿合馬,在壓力下,忽必烈不得不降罪阿合馬,並開棺車裂阿合馬屍體,以平大臣之心。

傳統史書認為阿合馬是奸臣,“益肆貪橫”、“內通貨賄,外示刑威”。

實質上是阿合馬的財政改革政策,嚴重觸犯了漢人士大夫自宋朝以來不用繳納稅賦的權益:清理戶口,就讓本來不用納稅的漢族士大夫要交稅,讓他們沒有了優越感和自尊;專賣制度,更是侵犯了很多的利益。

在《馬可波羅遊記》中認為阿合馬被殺和被車裂,是民族矛盾問題,並非阿合馬貪汙。


歷史哨聲

阿合馬是一個非常有能力的理財能手,對於元初恢復財政振興經濟頗有能力,但是後期獨斷專權,"益肆貪橫"、"內通貨賄,外示刑威",《元史》將阿合馬列入奸臣傳。


忽必烈將阿合馬挫骨揚灰,個人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安撫反對阿合馬一派

阿合馬的行為人神共憤,甚至得罪了朝中大臣,所以王著與僧人高和尚合謀,於三月十七日晚集結八十餘人,誘騙阿合馬到東宮門前殺死。

雖然沒有細查資料,但是刺殺當朝權勢熏天的宰相,朝廷中不可能沒有勢力暗中幫助。從事後眾大臣紛紛上書,力言阿合馬所為多不法,可見反對者甚眾,甚至是真金太子在背後操作

所以當忽必烈查清阿合馬的罪行之後,將阿合馬開棺戮開棺戮屍。如此一番大動作自然是為了表明皇帝的意思,安撫刺殺阿合馬派系的官員,避免朝政不穩。

第二:阿合馬罪有應得

阿合馬雖然驕橫貪汙等罪行,固然是讓皇帝憤怒,但是最讓忽必烈憤怒的是兩件事

1、應該是阿合馬專權任性,欺瞞皇帝,對皇權的穩固形成威脅。阿合馬提拔他自己的人,不經過吏部擬定,也不諮送中書省。

2、阿合馬疑似詛咒忽必烈早死。經查處阿合馬除擁有大筆金銀外,僅小妾就有五百人。更讓忽必烈惱火的是,在阿合馬家裡還搜出一張人皮,其小妾招供說是阿合馬每天做詛咒用的。忽必烈認為阿合馬是在詛咒自己早死。

這兩點是最讓皇帝忌諱的事情,沒有夷三族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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