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被取消,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

山西3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被取消,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市场环境,近日,根据相关规定,山西省金融办取消了3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要求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

据了解,此次被取消试点资格的30家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分布于太原、大同、忻州、朔州、阳泉、晋城、运城7市,其中,太原有9家,大同有5家,忻州有11家,朔州有2家,阳泉、晋城、运城各有1家。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行为,从源头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近期,山西省金融办还出台了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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