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富世界的這些場景,你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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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引言】

雖然我們已經熟知了"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個人財產"這些概念,但是到了具體場景中,這些那些的財產歸屬,你還能否分得清?這樣那樣的矛盾爭議,你如何去應對?

場景一

婚姻財富世界的這些場景,你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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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猛烈追求小花,小花猶猶豫豫。小強擇機放出大招,許諾將自己的房子贈給小花。小花半信半疑。小強找來律師,幫忙草擬了《贈予協議》。小花深受感動,答應了求婚。

結婚兩年後,小強變心了,要跟小花離婚,小強反悔贈房子。

請問小花起訴到法院讓小強履行《贈予協議》,法院能不能支持呢?

璐言律語: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以及《合同法》的規定,贈予財產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什麼是轉移?動產為交付,不動產為過戶。

所以,單純的小花們,男人的海誓山盟,還得要有行動來匹配哦!假如小強已經給小花辦理了過戶,或者,小花督促小強去將《贈予協議》辦了公證,小強再想反悔,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場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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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跟小強談判離婚。小花說:"你騙了我,還找了別的女人,對我不忠不義!不給我青春損失費,你休想離婚!"小強心虛,簽下了《財產分割協議》,約定:將一半房產分給小花,然後兩人離婚。

兩人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然而房產過戶前,小強又後悔了。

請問小花起訴到法院要求小強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法院能支持嗎?

璐言律語:

小強,好處都讓你佔了,哪有這個道理!?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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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協議》跟《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最大不同,是後者以離婚為目的和條件!

也就是說,既然離婚是你們約定財產歸屬的前提,婚已經離完了,對財產分割協議再反悔就沒有道理了哦!

所以小強要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也得在離婚登記前提出來。這樣可以看作兩協議有分歧,沒能達成一致意見。鬧到法院,也有機會讓法官根據實際情況重新進行分割。

場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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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小強打起了離婚官司,這期間,小強的媽媽突然因意外去世了。小花遂向法院追加訴訟請求:要分割小強繼承母親遺產的一半!

請問小花的請求會得法院的支持嗎?

璐言律語:

小花的確可以提此主張,原因是小強媽媽沒有留遺囑指定財產給小強個人,所以法律會優先推定遺產屬於小強小花兩人。

但是,法院不一定會處理小花的這一請求,因為繼承人小強和爸爸和哥哥之間還沒有就遺產進行分割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一方發生繼承期待,但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財產,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法院會告知他另行起訴。

所以,如果小強跟家人一直不析產,小花只能先等待。有一天小強終於要將媽媽的遺產過戶至自己名下了,小花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訴離婚後財產糾紛。

可是小強不能高興太早!如今房市這般強勁,房價不斷上漲,時間拖得越久,將來小強要分給小花的財產也會越多!

場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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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小花聽到朋友說,小強的爸爸也去世了!小強和哥哥兩個人對父母留下的兩套房一定會辦理過戶的!小花再次找到小強,交涉財產分割。

不料小強卻說:"你別想了!我放棄所有繼承的權利,遺產都給我哥哥!"

......

請問,小強真的勝利了嗎?

璐言律語

以逃避離婚分割財產為目的,而放棄繼承,可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更何況,小強這個舉動,更大的風險是:初衷只是哥倆商量著一致對外,不讓小花分財產,且等日後再做規劃。可是,人性經不住利益的考驗,當小強哥哥也有了自己的妻兒,也感到了生活的壓力,也經歷了房產的增值,一時的權宜之計可能就醞釀成日後矛盾的伏筆。

【結語】

婚姻不簡單。榮辱與共不只體現在情感中,也著實被確認在法律裡。

生活中的你,結了婚,你不再是你自己,你由一個女兒,變成一個妻子、一個兒媳、一個媽媽。

法律中的你,結了婚,你不能再瀟灑獨行,你老公的負債、死亡和獲益,都會真正與你死生相依。

請珍惜婚姻給我們的溫暖,也請防範婚姻帶來的危機。

婚姻財富世界的這些場景,你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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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律師常年處理國內外婚姻、繼承案件;長期專注於家族財富傳承、遺囑、保險、信託等領域的研究;提供涉外婚姻法律風險防範指導,家族財富傳承方案設計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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