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動|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首戰告捷

雷霆行动|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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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首战告捷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策部署以及全省“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大會會議要求,自6月1日起,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雷霆行動”正式開始。

申請人董某某與被執行人姜某某、侯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判決姜某某、侯某某償還欠款本息共計171 808元。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姜某某、侯某某到期未及時履行,根據當事人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多次找被執行人進行約談,讓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被執行人每次都承諾還款時間,但屢次失約,導致案件無法進行,申請人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實現。6月5日,被執行人再一次沒有按承諾履行案件款。經院黨組決定,對姜某某予以十五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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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統一部署開展“雷霆行動”,對“老賴”加大執行力度,依法予以拘留、罰款和失信懲戒,增加宣傳範圍和影響力,壓縮“老賴”生存空間,確保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如期實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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