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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們國家出於勞動年齡階段的人員,去世主要分為兩種,因公死亡和非因公死亡。
因工死亡要完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確定退休待遇。
如果非因公死亡,那麼就要按照我們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一次性撫卹金待遇。
關於一次性撫卹金,最早在我們的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裡出現,它叫做一次性救濟金。
規定根據撫養親屬的不同,給予6到12個月的本人工資。
雖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個省市都有相應的改動。
目前,山東省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重慶市15個月的本人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本人工資,深圳市是6到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但是,所有的費用都要有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職工已經辦理了退休,這筆費用就有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靈活就業人員真的很尷尬,沒有就業單位,那他們的一次性撫卹金就沒人管了嗎?
我們國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越來越多,2016年就達到了8770多萬。
靈活就業人員,每月交納的費用有60%以上進入統籌賬戶,如果去世沒有領取退休待遇,享受不了這種撫卹金,那麼實在太虧了。
國家這些年來也在實踐,將靈活就業人員的一次性撫卹待遇,納入社保統籌賬戶支付。
山東省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試行了五年的新政策,將參保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納入統籌支付。
政策規定,繳費滿15年的參保職工非因公死亡,社保基金就可以支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待遇。如果不滿15年,每減少一年降低1/15待遇。
這種方案,應該在全國各地都有實施,大家如果遇到這種不幸的情況,建議諮詢一下當地的社保部門,尤其是退休撫卹窗口。
暖心人社
說實話,老胡也是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檔案寄存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每年繳納檔案管理費60元,後來取消了檔案費,到現在自己繳納養老金5年了。題主提問的問題,老胡相信很多靈活就業人員都非常關注,關於這個問題2013年老胡就諮詢了社保局人員,回答是——
靈活就業人員去世同樣享受撫卹金、喪葬費;如在退休前去世,將會把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部分退回。
看到以上回答不知道你滿意了嗎?
正常享受退休待遇,是按照規定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不過要累計繳納15年以上。
靈活就業人員去世的撫卹金算法如下——
一次性撫卹金補助=個人實際月基本退休工資×20個月;
一次性喪葬費補助=去年地方月均工資×2個月。
老胡寫實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也就是說如果還沒有退休,人員死亡的話,是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但是因為繳納的保險類別不一樣,標準也會不一樣,各地在不同險種的執行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例如長沙市2017年《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的通知》(長人社發〔2017〕106號)就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繼承人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時當地15個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
星城韻味
靈活就業人員去世有沒有扶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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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只要他按規定交了社會養老保險費就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由於《社會保險法》從2011年7月1曰起實施,因此,對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參保人員,其遺屬可以向當地社保局申領4000元的喪葬補助金、撫卹金統一為10000元。另外,其社保個人賬戶的餘額,可作為遺產一次性退還給其餘屬。
葉公來幫忙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和這個職工,企業人員退休都是享受同等的待遇。也就是企業人員退休的,享受這個退休以後的一些待遇,那麼靈活就業人員的人群也享受這部分的待遇。
所以說靈活就業人員去世,也是有相應的撫卹金的。並且還有喪葬費!並且還能繼承個人賬戶餘額當中的錢。
喪葬費大概是兩個月左右的平均退休工資。撫卹金大概是你個人工資的20個月左右。然後個人賬戶中還剩多少錢,就可以依法繼承!
所以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的。一些福利和待遇都是和企業職工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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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據我所知,靈活就業人員去世會有一定的安葬費,這是政府發放的,撫卹金一般針對烈士,軍人或者是警察等有正規職業和合同或者是有特殊貢獻的人,如果去世的人有做過一些好事可能會有,具體要諮詢當地政府。
錦夢緣
報欠大過年的,雖說我不在乎這個問題,但確實不清楚。謝您相遙。祝您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