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看抗日題材影視劇的朋友,經常可以看見這樣的畫面。彈盡糧絕的時候,士兵會拉響自己最後一顆手榴彈和敵人同歸於盡。
據記載,抗戰期間,我國士兵很喜歡使用手榴彈。士兵之所以喜歡使用手榴彈,主要有這三方面原因:首先,手榴彈具有體積小、便於攜帶、方便使用的特點。還有,一枚手榴彈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子彈的五倍。
還有,一枚手榴彈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子彈的五倍。最關鍵一點,手榴彈便於生產。手榴彈和子彈相比,無論是製造工藝,還是使用材料都非常簡單。
當時,我們生產的手榴彈都是用木頭做的。據老兵回憶,由於手榴彈製造工藝簡單,當時製造一枚手榴彈的成本大概只需要幾毛錢。
大家知道,抗戰期間,我們的軍工企業非常落後。所以,戰爭期間我們沒有批量生產子彈,卻批量生產了手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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