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違法,羞辱全家?“株連三代”的告知書是一份低分法治答卷

在一則落款為“羅山縣打擊盜竊民航旅客財物專項行動辦公室”的告知書中,聲稱如果犯罪嫌疑人逾期不歸,將在電視臺曝光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將前述親屬拉入誠信系統並限制出行,甚至將會在其家門口、村口懸掛“飛天大盜之家”的牌子,等等。

一人違法,羞辱全家?“株連三代”的告知書是一份低分法治答卷

如此公開“規勸”引起網絡熱議後,河南羅山縣委宣傳部回應稱:“有關鄉鎮在開展工作的時候,方法簡單不當,法律意識淡薄,導致在發佈告知書時出現了不妥言語,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表示誠摯的歉意”“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及時撤回了相關通告”。(中國之聲6月10日)

儘管當地政府發佈“告知書”的初衷,是為了追逃犯罪嫌疑人,但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裡面的“規勸措施”卻顯得與法治精神格格不入。“一人犯罪,全家連坐”,是封建時代的做法,也是落後人治的體現。

現代法治主張的是“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即便是罪惡滔天、罪無可赦,那也是犯罪分子個人的事情,其他家庭成員不必為此牽連受累。何況,這些在逃人員僅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尚未作出判決,“處罰”便已加諸家人,更有“未審先罰”“株連無辜”之嫌。

一人違法,羞辱全家?“株連三代”的告知書是一份低分法治答卷

而那種在電視臺曝光、懸掛“飛天大盜之家”牌子的做法,裹挾著強烈的人格羞辱性,更是僭越邊界、不合時宜。正所謂“士可殺而不可辱”,家裡有人涉嫌違法犯罪,全家都要被“張榜公示”,這種法外“處罰”對人們造成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之前,媒體曾報道,在告知書發佈後,有關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產生了巨大壓力,老人整夜睡不著覺,女兒以淚洗面。美名其曰“規勸”,實質“公開羞辱”,人皆有其老,人亦皆有其幼,又何能忍心相逼?

類似羅山縣“株連三代”的告知書,並非僅是個案孤例。之前,媒體曾報道,廣東揭陽市惠來縣鰲江鎮有10戶家庭,房屋外牆上被政府人員用漆噴上了“涉毒家庭”的字樣。據惠來縣委工作人員稱,被噴漆的10戶家庭分屬5個村,均有家庭成員涉重特大制販毒案件,且大部分家庭有在逃人員。這種“一人違法,羞辱全家”的做法被網絡曝光後,受到輿論的譴責。

在現代法治國家,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應是最懂法律,也最守法律的,這是最起碼、最基本的公務素質。在地方治理的具體實踐中,一再出現如此法治逆流,的確令人大跌眼鏡。雖說單就效果論,這種不無“蠻橫”的做法,或許要比“中規中矩”的依法操作“好”得多,但將法律拋在一邊,全憑“一己執念”,則無異於飲鴆止渴,不僅戕害公眾的合法權益,也離法治政府目標越來越遠。

一人違法,羞辱全家?“株連三代”的告知書是一份低分法治答卷

從根本上看,“羞辱全家”的做法,與一些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缺失不可分割。所謂“法治思維”,應是根植於內心、融入靈魂深處的法治精神。檢驗“法治思維”是否到位,不是看口號提得有多響,也不是看時興概念掌握了幾個,而要看是不是有“權在法下”“令由法出”的法治自覺,是不是有“尊重權利”“謙抑權力”的法治素養。一份“羞辱全家”的公告,一張刺眼的低分法治考卷,凸顯了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維。

如今,隨著羅山縣委宣傳部的公開致歉,以及相關通知的撤回,這起“羞辱全家”的奇葩事件終於告一段落。然而,由此敲響的法治警鐘,卻不能充耳不聞、無動於衷。一些基層工作人員不妨拿著那些“告知書”“宣傳標語”當反面教材,好好檢討反省一下,自己離法治還有多遠,公共服務應該做些什麼。

文/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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